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为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按照中央、省、市党委和政府要求,我市将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清资产、定成员、量股份、创实体、建机制”的工作思路,逐步试点完成。
清资产,即清产核资。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让农民群众更加清楚的知道自己所在的村到底有多少资产。这是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农民群众对集体家底清楚了,我们的工作目标才算达到了。目前我市正在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资工作,清产核资时间是从今年4月启动到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清查对象是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查范围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清产核资登记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我们殷切地希望你们能关心这件事情,同时积极参与进去,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更加透明、更加有利于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定成员,即成员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你们获得集体收益的依据,获得成员身份,你们才能对集体资产享有权益,才能享受集体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所以,请你们到时积极参与成员界定大会,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关注成员界定结果公示情况,用自己的行动保障自己的权益。
量股份,即股份量化。在清产核资、成员界定结束后,我们将按照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员数量,将清产核资出来的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到每个成员,发放股权证书,作为成员获得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
创实体,即创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这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实体,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每个成员都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东,不需要你们出资,只要你获得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就可以按股份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所带来的收益分红。所以,请你关注(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行,关注财务公开。
建机制,即建立规章制度。改制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营的主体,我们将指导各村制定科学、民主的股权管理、股东管理、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和财务监督等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监控管理。这些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请你多加关注,及时监督。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是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的,如果你发现有人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问题线索,也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市农业局清产核资办:8213456。
你们的理解和支持,是做好此次改革工作的前提和关键。真诚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支持当地党委政府和本村工作,相互转告外出打工的亲戚、朋友。同时,也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指出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我们相信,有农民朋友们的共同支持和热情参与,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定能够按期完成,取得圆满成功,向中央、省、市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最后,衷心祝福广大农民朋友们:生产发展、生活富裕、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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