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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产权改革 发展农村经济——解读吉水县垇头村产权改革经验做法
作者:朱军平 刘丽红 滕琳艳 发布时间:2018-5-15 录入:吉安市管理员 浏览次数:

 

20175月,吉水县确定枫江镇头村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正式拉开了头村产权改革的序幕头村借鉴低坪村兰家村小组的改革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村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人口等情况,开拓了一条引领集体经济发展的强村之路。

三级齐心抓改革

头村现有农户66户,人口296人,集体耕地380亩、荒地420亩、林地6200亩,贫困户12户。以种植水稻为主,水稻平均亩产710斤,全村年经营收入85.1万元,农户人均年纯收入11970元,在吉水县农户人均纯收入15180元的水平中,头村居下游。

为了改变现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吉水县、枫江镇、头村三级政府齐上阵、同心共抓改革。一是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由各级负责同志重点抓,分管同志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抓,层层狠抓落实;制定了清产核资与账务处理方案、清人分类工作方案、股份设置与股权配置方案等文件,具体明确了清查资产范围、成员界定办法和股权设置构成等事项,为改革夯实了理论基础。二是将改革工作与“党建+”相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推进改革中,试点所在县、乡、村党员干部切实担好“领头雁”角色,凝聚广大村民群众。

历经县、镇、村4个月的共同努力,20179月,头村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等工作,组建了“吉水县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成立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初步建立了现代化市场经济管理模式。据统计,头村共清查资产145.5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87.6万元,认定成员数296人。资产量化配股数1455股,其中个人股1164股,占配股数的80%,集体股291股,占配股数的20%2017年,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年收益在提取公益公积金后,产生可分配收益12.73万元,仅此项年人均可增收428

发展路径探索

路径一:激活沉睡资产

在清产核资中,工作组成员发现头村有420亩荒地资源被闲置,为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决定把420亩闲置土地作为改革重点进行盘活。经村民成员大会讨论,同意将420亩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开发后按个人股和集体股比例41进行分配,即成员股为336亩,集体股为84亩。为了具体量化到人,将成员股336亩土地平均量化到296个成员,每个成员量化土地为1.13亩。并发挥土地效益最大化,通过土地流转和入股方式,土地资源转化为农民股权和股金。经协议,将420亩土地流转到吉水县头井冈蜜柚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按照442比例进行入股合作经营,这样一来,头村农民既可从合作社得到每亩200元土地流转租金,又可从合作社获得股份入股分红。

路径二:整合零碎资金

股份合作社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如何把资金整合起来,投在关键处,发挥最大效益?头村采取“股份+扶贫”方式,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扶贫资金、挂点帮扶资金等各类资金108万,建立了120亩井冈蜜柚基地,农户和村集体以产业基地入股方式流转给合作社经营,产业扶贫资金转为农户和村集体所有,投入到合作社形成村集体和农户持有的股金,农户、村集体、合作社三方签订入股协议书,井冈蜜柚基地产生收益后,农户、合作社和村集体按442比例进行收益分红。

路径三:林地托管联合经营

头村拥有林地6200亩,但由于分山过细,不利于农户管理,并且收益较低,为了给农户带来林业收益,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上,林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条件下,由农户、集体出土地,3个大户出资金,按股分红,农户、村集体、大户签订入股合同,收益按334比例收益分红,林地统一由大户经营,农户从大户中分成,这种联营模式,大大提高了林地的经营效益。

实施“444”战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重大改革,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如何优质高效的做好这项工作?头村的做法是坚持实施“444”战略。

一是坚持四个发动。即坚持发动群众知晓、发动群众参与、发动群众管理、发动群众监督,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继承权等,从而获得群众的满意。

二是遵循四个到位。即遵循改革宣传到位、业务培训到位、工作指导到位、具体实施到位,优质高效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抓住四个关键。即抓住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收益分配这四个关键,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做到尊重民意、阳光公开,妥善处理好改革中的各种利益关系。

改革带来的启示

启示一:改革成效的取得,需要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头村在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中,县、镇、村三级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并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干群心连心,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改革试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启示二:集体经济的壮大,需要合适的发展路径。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户)+村集体”的经营方式,发展惠民产业,盘活了村集体闲置资源,破解了分散经营致效益低下的难题,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益,头村走出了一条脱贫发展的好路径。

启示三:改革任务的完成,需要一个好的工作机制。头村改革工作的圆满完成,离不开“444”战略的实施,“保护群众利益、紧抓工作关键、保障实施到位”的运作模式,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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