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服务窗口形象,特制定白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管理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由各窗口单位指派,每个窗口单位(计生除外)必须相对固定1—2人在中心上班。
二、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双线管理:即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受窗口单位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领导。考勤及请假制度由中心统一管理领导。
三、遵守纪律:上班时间不准打电脑游戏、打牌、做私活。
四、实行考勤制度。中心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指纹机签到制度,每天上午上班及下午上班各签到一次,签到时间规定在正常上下班时间的15分钟以内。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勤,由中心统一负责,每月汇总上报街道党政办,并在机关干部会上通报。
五、实行请假制度
1、工作人员在短时间内需临时外出,在不影响办证,保证岗位有人的前提下,应向中心主任请假。
2、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因病需请假的,半天内(含半天)应向中心主任请示,并报中心分管领导批准;需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除了向中心分管领导报告外,还需向窗口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请示批准,所缺岗位由窗口单位临时指派人员替代。
五、实行评选优秀服务标兵管理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评选优秀服务标兵活动,名额按中心工作人员的30%确定,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中心分管领导及中心所有工作人员按无计名投票形式产生。
评选优秀服务标兵标准:
1、服从领导,自觉遵守中心的考勤制度,没有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现象,请事假每季度不超过三天;
2、服务态度热情、业务工作熟练,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3、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纸屑,工作资料、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办公场所洁净卫生;
4、没有被市区效能办明察暗访通报。
六、实行奖罚制度:被评选为优秀服务标兵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年终干部考核时优先考虑评先。
没有严格遵照中心考勤及请假制度的,属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无故缺签,一次扣津贴30元,一个月累计缺签6次以上的扣除当月津贴;属招聘工作人员的无故缺签一次扣工资10元,一个月累计缺签6次的扣除当月50%的工资,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建议予以辞退。属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旷工半天扣津贴50元,旷工一天扣津贴100元,连续旷工二天扣除当月津贴,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累计5天以上扣除全年津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属招聘工作人员的旷工半天扣工资20元,旷工一天扣工资50元,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累计5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建议予以辞退。
七、本制度从2012年6月28日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