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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塘街道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
作者: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3/5/21 编辑:白塘街道 录入:白塘街道 浏览次数:

白塘街道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

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以及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赣办字〔2011〕47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吉安市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11〕98号)和《吉州区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吉区办字〔2011〕16号)关于做好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换届选举积极性,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党组织和村委会领导班子,筑牢党的基层工作堡垒,夯实基层民主自治基础,为加快城乡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人文社区、美丽乡村”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员会成员,优化班子结构;

(二)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

(三)健全村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小组长;

(四)建立健全村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制度。

(五)选举产生村团组织、妇女组织,加强村团组织、妇代会组织建设。

三、工作安排

本届村党组织和村委会选举工作从2011年11月开始,2011年12月底前结束。选举时间要相对集中,按照“村党组织选举在前,村委会选举在后”的原则,在相对固定的时间段内,统一部署,统一实施。整个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

一是成立指导机构。街道成立吉州区白塘街道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委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由街道党委书记姜志明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克汇,街道人大主任肖初生,街道党委副书记王初生,街道党委委员、副主任彭宏飞,街道党委委员、纪检书记胡美华,街道党委委员、组织员谢小萍,街道工会主任罗丽萍为副组长;陈 丽、虞凤兰、邹爱莲、陈文霞、江剑峰、万惠兵、夏春玉、王佑伟为成员。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民政所,由虞凤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成立吉州区白塘街道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7人组成),鼓励和引导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按照规定的程序推选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所缺名额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按照回避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配偶或本人三代以内的直(旁)系血亲被提名为正式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空缺名额按推选结果及时递补。

 二是制定选举工作方案。街道将对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根据区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具体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报吉州区村党组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区委、区政府在11月1日召开全区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会议。我街道在11月7日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将全区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和区、乡镇(街道)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传达到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对选举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要召开“两委”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四是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正式选举前,要对上届村委会任期内的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工作由我街道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审计结果应在选举前张榜公布。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作出处理。未进行财务审计的村不得开展选举阶段的工作。

 五是搞好选举工作宣传培训。街道、村要采取座谈、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和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和方法,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换届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要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吉州区白塘街道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指导小组将以会代训,对村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六是制定候选人资格条件。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村班子成员职数,每个行政村职数按3人配备,村会计、治保主任、妇女主任和民兵连长等,实行兼任,严格控制由村委会聘用;确需聘用的,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要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确保换届后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都比上届有较大提高。候选人应当具备:年满18周岁(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特别要注重引导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的党员致富能手通过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要把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党员大学生村官参加选举,确保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比例有大幅度提高。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村委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后生效,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布。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应当体现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

 七是落实选举公正经费。街道将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足额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正常进行。

(二)依法选举阶段(2011年11月下旬至2011年12月下旬)这是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各村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精心组织实施,分别把好村党组织和村委会选举的“四关”。

1、村党组织选举方面:

一要把好党员推荐关。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产生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二是把好群众推荐关。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党员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进行测评。得票数不高的,不能确定为候选人。三是把好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关。由街道党委派出考察组对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四是把好党内选举关。召开全村党员大会,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党员大会闭幕后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投票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要规范候选人介绍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候选人,采取竞职演说、回答党员提问等形式,让党员更好地了解候选人。“公推直选”的试点村党组织为城上村党支部。

2、村委会方面:

一是把好推选关。主持选举工作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撤换。

是把好登记关。在村委会选举中,除要对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和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且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外,对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村级组织中任职一年以上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进行登记。但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不得再参加其他村的村委会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年龄计算从出生年月起至选举年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对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村民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登记后的选民,在整个选举过程中主动放弃选举权,不参加任何选举活动的,经选举委员会确定,不计入本届选民数。选民名单在11月16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把好提名关在村委会选举中,除石溪头村开展“自荐直选”试点村以外,其他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必须采取“海选”的方式,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提名产生,坚决杜绝指选、派选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社区居委会选举中,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候选人由居民代表填写提名票产生;采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由过半数户代表填写提名票产生;采取直接选举方式的,由全体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过半数填写提名票产生。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村委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后生效,并依据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要拓宽选人渠道,在村委会选举中,要引导村民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复退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提名候选人。同时,要引导村民充分考虑到村委会成员性别、民族、年龄、文化程度等因素,鼓励和引导将女性村民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要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确定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并于正式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女性候选人。此项工作在12月7-8日完成。

四是把好选举关。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方法应在选举日的三日前予以公布,保证村民群众的投票权。在村委会选举时,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为便于居住偏远的村民投票,也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投票,要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和监管,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代写选票。可以办理委托投票,但每一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要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保证村民群众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任何人不得亮票、拍摄选票或者在选票上做记号。村委会成员当选后,要当场向其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此项工作在12月15-16日完成。

(三)工作移交和建章立制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依法及时做好交接工作。新一届村领导班子产生后,街道要负责主持、督促新老班子10日内完成公章、办公设施、集体财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的移交。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街道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移交。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应及时依法处理。移交工作完成后,要帮助、指导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召开联席会议,对村班子成员进行分工,保证其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二是健全村委会的各种组织。健全村委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等组织,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提倡居住在本村民小组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经村民小组选民选举兼任村民小组长。依法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按规定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三是完善各项民主制度。街道要指导新一届村委会拟定三年任期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理顺村各类组织关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四是做好教育培训工作。街道要加强对新当选村委会成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关心爱护退职和落选的村干部,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在村自查、街道普查的基础上,区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采取点面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群众意见大的要进行补课。检查验收后,各村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于2011年12月25日前报送街道。

 四、重点工作

(一)推进村党组织班子民主选举。全面实行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两推一选”,党员和群众推荐数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推荐票数不高的,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要在街道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对本届村党组织班子进行全额推荐,并采取适当形式征求村民或村民代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根据推荐情况按照本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街道党委批准。街道党委组织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本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委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并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报街道党委批准。同时,白塘街道将城上村党支部定为“公推直选”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试点村,不断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在广大村民群众中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公推直选”的基本程序是:采取党员自荐、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和组织举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报名,并进行登记;街道党委对报名登记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公推人选;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按照多于应选名额2人的差额公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报街道党委审查;街道党委对公开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按多于应选名额1人的差额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组织召开村党组织选举大会,由参加大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表决通过候选人名单,候选人按抽签顺序进行竞选演说后,直接差额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然后将所有当选委员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再由参会全体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直接差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

(二)扩大村委会“自荐直选”试点范围。在继续坚持“海选”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创新村委会选举模式,扩大“自荐直选”试点范围。本届选举,白塘街道将石溪头村定为“自荐直选”试点村。“自荐直选”的程序大体为:凡有意参与村委会成员竞选的选民,在选举日的10日前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参加村委会成员中某一职务的竞选,同时递交自荐职位演说词。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时对自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后,于选举日5日前按姓氏笔画顺序公布符合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的自荐人名单。提倡实行自荐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提倡推行自荐人向村民群众进行竞职陈述,以增加选民对自荐人的了解。自荐人不是法定候选人。正式选举时,选民既可以选自荐人,也可以选其他非自荐人。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自荐人或其他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名额在未当选的人员中,按得票多少差额确定候选人进行第二次投票。第二次投票,过半数选民参加的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赞成票当选。如当选人数仍不足应选名额,应再次组织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一。

(三)保证妇女成员当选。认真贯彻《村委会组织法》有关“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的规定和《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妇女成员当选的不同情形作出的规定,在提名候选人时保证有妇女名额;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时应当至少有1名妇女;正式选举时,确保至少1名妇女当选村委会成员。努力提高女性当选村民小组长的比例,保证妇女在村民代表会议中占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比例,提高妇女参与农村社会事务管理的比重。

(四)注重村委会成员年轻化、知识化。在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各地要注重村委会成员的年轻化、知识化,积极引导和鼓励符合参选条件的年轻村民参与村委会成员的选举,尤其提倡每个村委会配备1名年龄在35岁以下,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积极吸纳大学生踊跃参选村委会成员,改善村委会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整体素质和能力。

(五)完善选举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监督作用,积极探索舆论监督以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举监督员等形式,发挥民间力量对村委会选举工作的监督作用,加强社会力量对选举工作的监督。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后,可以由他们各推荐一定数量的监督员,报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通过,组成选举监督小组,共同监督主会场、投票站和流动票箱的投票选举过程。探索建立选举观察员制度,由本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复员退伍军人等组成选举观察小组,对选举全程观察和记录,对选举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为化解争议和维护选举的公平公正提供参考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认真搞好督促指导。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村要建立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联系包干,建立换届工作联系点,加强具体指导。

(二)加强团结协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街直有关部门要在党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部门要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村党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干部参加村党组织班子选举。民政部门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参选的积极性。司法行政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尊严。审计、农业部门要帮助做好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好换届选举的工作经费。公安部门要做好治安管理工作,防止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维护基层稳定。信访部门要及时受理选举过程中的群众来信来访,对典型案例进行调查,重点督办。

(三)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广大党员、干部和村民要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加选举,公平有序参与竞争,严格遵守“八条禁令”:一是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碍、侵犯党员或村民的民主权利;二是严禁送钱、送物和有价证券、安排证券、安排消费,搞贿选活动;三是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网络、请客等方式进行拉票;四是严禁利用宗族、宗教等各种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五是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不参加选举、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六是严禁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诋毁中伤他人,干扰换届;七是严禁毁损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八是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滥发补贴和奖金、私分公款(物)、擅自处置集体财产。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管理,严禁一切非组织的行为,防止出现以欺骗、拉票、贿选等违法手段干扰推荐和选举,或妨碍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防止出现候选人在竞争中脱离实际乱许愿等现象。对选举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贿选行为,一经查实,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的,要取消其选任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健全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和重要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及时上报由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

2011年12月2日,经过第八届村级基层组织换届选举,选举结果公布如下:

黄永开同志为石溪头村党支部书记;

胡学初同志为江子头村党支部书记;

孙青龙同志为白塘村党支部书记;

李星云同志为城上村党支部书记;

曾昭华同志为吉南村党支部书记;

杨承奉同志为螺川村党支部书记;

王建龙同志为北门村党支部书记;

周中华同志为先锋村党支部书记;

张美光同志为广丰村党支部书记;

钟金平同志为年丰村党支部书记;

吴冬庭同志为高丰村党支部书记;

肖根茂同志为五里村党支部书记;

张  欣同志为五里村党支部副书记;

涂  钦同志为北门村党支部副书记;

黄俊文、黄富根同志为石溪头村党支部委员;

胡明华、胡龙初同志为江子头村党支部委员;

高开庆、龙秋莲同志为白塘村党支部委员;

刘其国、肖乃惠同志为城上村党支部委员;

熊吉平、陈促明同志为吉南村党支部委员;

胡元生、肖年根同志为螺川村党支部委员;

曾宪文、皮三苟同志为北门村党支部委员;

刘筱勇、邹筱音同志为先锋村党支部委员;

何才明、易小芸同志为广丰村党支部委员;

张全根、蒋凌峰同志为年丰村党支部委员;

林应刚、彭启文同志为高丰村党支部委员;

邹悦章、罗  斌同志为五里村党支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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