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财政厅在惠农补贴“一卡通”资金审计中发现我省很多乡镇存在“小金库”问题,有的问题还很严重。“小金库”问题的存在,影响国家和单位资金安全管理,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成为滋生腐败问题的温床,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按上级工作部署,街道将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街道范围内全面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紧紧抓住“教育、自查、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问题,重点查处对扶贫资金和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问题,建立防治“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在我街彻底取缔“小金库”。
二、专项治理对象和范围
(一)专项治理对象
街道办事处本级、街道办事处内部各事业单位即七站八所及下属各村委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自查自纠工作结果负责。
(二)专项治理范围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15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4年年底“小金库”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形式包括:
1、虚列工程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2、隐瞒土地出让收入、赞助费、国有资产、资源出租收入等设立“小金库”;
3、虚报冒领低保、五保、危房改造补贴等设立“小金库”;
4、其他违规设立“小金库”。
三、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至2018年10月底结束。共分以下四个部分进行:
(一)自查自纠
街道财政所牵头,负责组织各单位按“谁负责、谁自查”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面必须达到100%。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填报《“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所属单位各自填报)和《“小金库”单位自查情况表》(所属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重点检查
财政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结合举报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是:
1、“小金库”问题“零报告”的村委会;
2、以前年度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村委会;
3、有群众举报问题的村委会;
4、自查自纠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村委会。
(三)整改总结
对自查、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四、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
(一)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1、“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凡自查认真、发现问题、纠正及时并如实上报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
2、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3、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牵头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街道将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街道财政所负责“小金库”自查自纠的组织协调、开展重点检查和有关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街道将配合账户清理及重点检查,对专项治理中涉及的账户查询事宜依法及时办理,对“小金库”举报线索的核查取证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横向和纵向的沟通协调,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查处的重要案件等应及时报告。
2、强化督导巡查,推动工作深入进行。在治理工作期间,街道将适时组成督导巡查组,赴各村开展督导巡查,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处理处罚情况和责任人员的追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地方和单位,一律推倒重来,在全街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对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和重大案件进行跟踪督办。
3、严格执纪执法,务求工作实效。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工作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工作成效。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重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要鼓励自查、支持自查,凡自查发现“小金库”问题纠正及时并如实上报的,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重点检查、督导巡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在依法对各单位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移交。
4、注重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在治理工作中要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