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兴桥镇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委会、镇直镇办各单位:
现将《兴桥镇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兴桥镇委员会
兴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
兴桥镇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区工作要求,确保我镇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畅通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宣传力度,在各行政村村部、主
要道路沿线、自然村内制作监督执纪宣传标语、横幅和印制张贴宣传画,在镇村两级设置举报箱、印制张贴扶贫领域宣传工作材料发至村民,并在人口密集处张贴公布区、镇两级举报电话和邮箱,按照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求,配齐村级纪检委员,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切实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有效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织密扶贫监督网。镇纪委指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分类、办理结果反馈等工作。
二、加快处置,严查快处违纪违法问题
坚持抓早抓小,切实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扯扯袖子,坚持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对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或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党组织进行问责。要严格落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工作要求,优先研判处置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平时督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伸手”的腐败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腐败和作风问题,直接立案审查。强化责任追究,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责失职的村党支部、村委会、机关各有关站所严肃进行问责;尤其是要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要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效震慑。
三、建立机制,切实加大工作督查力度
镇扶贫领域工作作风督查组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督促检查作用,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脱贫决策部署情况、把扶贫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把干部扶贫工作作风、村务公开情况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注重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通报并建立问题清单,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进行严肃问责。
四、强化教育,坚持公开通报曝光制度
要结合党员主题活动日的开展和每周工作例会加强廉政纪律教育,经常集中组织镇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市、区各级关于扶贫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吉州区脱贫攻坚问责办法》,学习省市区各级关于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通报曝光,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尤其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常态化学习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通过观看正反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五、健全机制,注重边整治边规范
加强对农村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推动监督工作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通过专项治理,注重发现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深刻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督促推动各村、各站所和机关干部及时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堵塞漏洞,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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