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决定的问题,由政权机关依法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镇政权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组织建设,以及镇机关、镇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和选拔工作,监督镇公务员和党的机关工作者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镇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7)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领本镇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8)完成区委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人民政府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又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做好好区建设、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小城镇建设等工作,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8)完成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政办:负责文秘、组织、宣传、老干部、信访、档案、机关事务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落实,搞好全镇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4)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负责起草党委政府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做好各级党政部门有关文件登记、传阅、办理工作,做好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做好有关部门和干部间的协调工作以及上传下达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决策当好参谋;
(6)积极完成上级各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和镇党委、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