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山镇机关考勤制度
1、完善考勤。镇机关要将干部职工在岗、值班、出差等情况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并按月度对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2、严格作息时间,切实做到按时上、下班。机关工作人员正常上班,实行签到制。凡每日上午8:30前无故未签到者,按迟到处理,每人每次扣款20元;对代签者加倍处理并通报批评;下午不定期抽查,无故早退者扣款20元;旷工者每人每次扣款100元; 机关安排的会议无故缺席每次扣50元,其他重大活动如防汛、防火、应急等实行点名考勤制度,无故缺席每次扣款100元,办公室每月公布考勤结果,以上扣款次月兑现。全年累计迟到10次、旷工5天以上者,年终降低其一个奖金等次,情节严重的,由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处理。
3、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机关工作人员请假,1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1天以上由请假人写出请假条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后,交党政办公室存档。党政班子成员请假一律由镇党委书记批准。
4、法定节假休息日,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年休假的执行由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5、婚假、产假、病假按有关政策执行,如逢直系亲属红白事允假7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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