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促进机关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学习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应努力学习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自觉关心国家大事,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并且融入到实际工作之中,不断提高文化素养,培养学习型干部。
2、机关工作人员应服从组织分工,不折不扣完成镇党委、政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机关工作人员每天工作情况应及时记载考核手册中,并做到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积极撰写宣传我镇的稿件向各类新闻媒体报道,30岁以下年轻干部每月撰写一篇与自己工作内容相关的心得体会交党政办。
4、机关工作人员严禁赌博,上班期间严禁用电脑炒股、玩游戏、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除扣除第十三个月工资外,年终考评为不合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确保工作时间在岗,方便群众办事。
6、临时性紧急任务,如防汛、扑火、拆违以及维稳等,以铃声为准,响铃5分钟内赶到一楼大厅集合等候安排。
二、考勤制度
1、实行点名制(每周星期一上午8:30机关例会点名)和签到制。正常上班时间:每天上午8:30以前到岗上班,夏、秋季(4月1日-10月31日)下午5:30下班,春、冬季(11月1日-3月31日)下午5:00下班。
2、值班制度:按统一安排轮流值班,值班期间考勤由带班领导负责点到。临时换班人员要向双方带班领导报告,有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
3、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须书面请假。班子成员请假(含节假日)离开吉安市由镇主要领导批准;一般干部临时性请假由分管领导或片长批准,一天(含一天)以上需书面请假条经主要领导批准,病假须提供医院证明,假期结束应及时向批准领导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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