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评范围:镇政府入机关管理人员。
2、考评内容。包括全局观念、服务宗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勤政廉洁、工作业绩等六个方面。
全局观念: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等情况;
服务宗旨:包括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上级领导机关服务的情况,对待群众的态度、关心群众利益和疾苦的程度,为民办事、办好事的情况;
服务质量:包括服务制度民主、科学、规范的情况,服务工作落实的情况,服务对象满意的情况等;
办事效率:包括合理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办事速度、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重事重办的情况;
勤政廉洁:包括政务公开、承诺兑现、求真务实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工作业绩:包括中心工作、本部门职责履行、目标管理考核等情况。
3、考评办法和等次
考评小组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审定工作。绩效考评等次,分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五个等次。考评实行百分制。其标准为:综合分90分以上者为满意,80—90分为比较满意,70—80分为基本满意,60—70分为不满意,59分以下为很不满意。
4、考评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评结果将同年度考核以及目标管理考核有机结合起来。考评结果作为站所和个人年度先评优和公务员年度评先的依据之一。对被评为不满意的站所,将在全镇给予通报批评,扣发一定比例的年度目标奖,并不得参加当年度的评优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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