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值夏圩镇的范围不断扩大,圩镇的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紧迫。为加强圩镇管理,进一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值夏的整体外部形象,把值夏建成环境优美、市容整洁、管理有序、社会和谐的文明圩镇,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针对值夏圩镇目前状况,就加强圩镇管理管理,现向广大居民予以公告。
一、禁止商户占道经营或超店经营,所有流动经营户都统一到芗城小区农贸市场内摆摊经营,不准在沿青东公路经商设点。
二、各商户的移动广告牌必须放置在自家店铺内,不准摆放在店外,否则值夏圩镇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收集销毁。
三、各商户不许将自家经营收集的废品乱堆乱放在店外,不准乱扔、乱倒垃圾,不准乱贴、乱挂宣传单,不准随意放养畜禽。
四、居民要自觉爱护圩镇公共设施,如损坏公共财物,要照价赔偿。
五、圩镇居民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随意堆放物件,乱搭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如已发生乱搭乱建的,搭建户于2016年10月1日以前自行拆除;否则,值夏圩镇管理部门在10月9日以后将强行拆除。
六、圩镇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干净,临街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不准影响圩镇的市容市貌,否则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自2016年9月10日止给予告示广大群众,望各位父老乡亲大力支持值夏圩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如发现以上行为,将依法依规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