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财政部、国家卫计委《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5〕4号)有关精神,为做好我镇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个人缴费征收管理工作,稳定参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基金筹资标准及时间
2016年度参合农民缴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日期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在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个人参合费用收缴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延长至春节前后,但不得超过2016年2月28日,考核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筹资任务数详见附件。
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农村不再生育的独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由民政局和卫计委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缴费按照吉青〔2011〕15号文件执行,一、二级残疾人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全额补助,三、四级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补助50%,名单由区残联提供,报区财政局认定。
二、参合对象范围
按户口簿上2015年12月31日的农业人数(含未上户的新生婴儿)为准,均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校中小学生必须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坚持“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外出务工、失地农民(农转非)等农村常住人员,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不得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参合登记
镇农医所在系统中以村小组为单位打印出2015年的参合名单,然后以村委会为单位发放到村干部手中。村干部以2015年的名册为基础,对本村的参合农民实施参合资金的收缴。2016年度参合对象由各村统一组织登记造册后,于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参合花名册的录入、修改、校对。财政所、农医所要对各村上交的收款票据和参合名册进行核对,发票的金额必须与花名册、数据库参合人员相符,做到账、册、参合信息一致。参合名单一式两份,农医所和村委会各保留一份。
镇农医所要将本辖区各村2015年度新农合补偿情况,包括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及大病医保补偿情况印发给村委会,并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各村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知晓政策,积极参与门诊补偿,确保今年门诊家庭账户补偿工作完成90%以上。
四、基金缴纳程序
各村委会到镇财政所领取票据。在收到农村居民个人参合资金后,应以参合农民家庭为单位开具新农合专用收款收据。各村村干部要及时督促上交农民参合资金,将参合资金汇总、核实、统计并通过过渡户转到区财政基金专户(户名:吉安市青原区财政局,账号:36001451020059166999—000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原支行),收缴资金不得以私人账户进行划转。收缴的参合资金在2016年2月28日前缴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对于解决农村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杜绝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统筹安排,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在2015年12月20日前全镇农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
(二)加大宣传力度。农民群众的认知度和知晓率是推行新农合制度的关键。各村要履行职责,提高农民参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筹资工作顺利进行。要集中精力、时间、力量,采取黑白版、墙体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的办法、报销程序、补偿比例等内容,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村要形成村委会书记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此项工作将列入2015年镇政府对各村的年终考评。请各村要按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附:富田镇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任务数
富田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4日
富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4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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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田镇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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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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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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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任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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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资金(元)(1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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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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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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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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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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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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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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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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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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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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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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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
|
12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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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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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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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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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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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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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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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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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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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田
|
2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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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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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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奁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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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
979
|
11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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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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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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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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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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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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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
|
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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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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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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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
|
1153
|
13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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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中
|
1857
|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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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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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渡
|
1169
|
1134
|
13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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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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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3
|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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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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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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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6
|
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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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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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家
|
872
|
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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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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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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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
|
1315
|
157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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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坑
|
929
|
901
|
10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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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厅
|
1758
|
1705
|
20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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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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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3
|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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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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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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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
|
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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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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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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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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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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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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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农业人口数为青原区统计年鉴上所提供的数据;
2.任务数按97%参合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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