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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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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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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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递交入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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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书面的入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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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必须是党员手写的,不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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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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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党支部对申请人的现实表现比较了解,认为申请人政治坚定、工作生活上表现积极的,可以立即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能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将名单报镇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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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从递交申请书到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没有时间要求,只要是党组织对申请人各方面表现熟悉,经支委会认为符合入党积极分子的,就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如支委会认为对对申请人还不熟悉,或是认为申请人各方面表现还不够积极,可以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后再开会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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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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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镇党委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2、党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培养人;
3、入党积极分子每个季度向党组织交一份思想汇报,并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4、党支部及培养人定期与积极分子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及现实表现情况;
5、培养人每半年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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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支部和培养人要认真掌握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过程中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情况,可以采取压担子、安排工作任务等形式,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当入党积极分子表现一般或比较差时,要及时对其进行谈话,讲明党组织永远是吸收先进分子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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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考察期(从支委会确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日期起满一周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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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定发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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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支部听取培养人及党员、群众意见;
2、召开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讨论后确定为发展对象,开会讨论内容要记录在支部工作手册上;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4、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知识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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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支委会确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日期起至确定为发展对象,必须有一年以上的考察期,若没有达到一年以上,则视为违规发展党员,党支部书记及组织员将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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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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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情况进行7天以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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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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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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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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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镇党委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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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村(居)支部组织员整理好相关材料后报镇党委审核;
2、镇党委对发展对象现实表现了解后进行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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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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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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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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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对象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大会上发展对象先宣读入党申请书,培养人先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及现实表现后,到会的正式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2/3,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2、填写入党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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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体现党员先进性,各支部可在党员大会上结合实际讨论、制定本支部有关发展党员合理的硬性标准,如违法计划生育等,凡不符合硬性标准的坚决不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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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确定发展对象起到开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一般在1—2个月时间,要完成中间的相关环节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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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批和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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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后,再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通过;
2、党支部举行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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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预备党员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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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备党员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每个季度向党支部上交思想汇报一篇;
2、党组织和入党介绍人定期与预备党员谈话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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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介绍人可以继续由入党培养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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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考察期(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为预备党员的日期起满一周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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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提出转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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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预备期快满一年前的一、两个星期,主动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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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时,党支部要及时提醒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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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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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征求入党介绍人及其他党员、群众的意见,了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现实表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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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召开党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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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及表决方式与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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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审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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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大会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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