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阳镇聚焦脱贫攻坚,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突出重点督查。由党委牵头,纪委负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脱贫攻坚精准识别、政策措施落地等工作,不定期开展督查,着力发现问题,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去年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7次,对识别不准、资料不完整的79名干部开展约谈;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致使脱贫攻坚工作出现问题的18名干部予以通报批评。
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工作,公布镇纪委举报电话,注重在监督检查、走访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问题线索,并对相关信访线索进行分类整理、分类登记,做到有访必回、有举必查,加大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维护好贫困群众切身权益。
强化问题排查。厘清各站所、部门职责,督促财政、民政、经管、水利等站所根据职责定位,明确各自在落实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监管中的职责权限,建立责任清单,做到好执行、好管理、好追究。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大排查,排查梳理一批问题线索,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督办,对问题没查清的,坚决不放过。目前,全镇已排查问题线索81件。
严肃责任追究。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利用职权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及挥霍浪费等问题,严查快办;对推进脱贫攻坚领导不力,扶贫领域中出现的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责、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推动责任落实到位。截止今年6月底,该镇对脱贫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干部提醒谈话79名,通报批评18名。
该镇还出台《永阳镇脱贫攻坚问责办法》,明确问责对象、问责方式和问责情形,为全镇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