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天矿社区管委会:
为做好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全国和全省H7N9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畜禽常见多发病,全面落实免疫、消毒、监测、检疫、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控措施,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到80%以上,免疫耳标佩带率、免疫建档率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疫情。
二、工作内容
1.全面落实国家强制免疫政策。免疫接种是春防工作的核心任务,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政府组织领导、兽医部门监管、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的原则,大力推行“规模养殖场常年程序化自主免疫,散养畜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做法。严格执行免疫告知、免疫分类管理、免疫申请验收和飞行检查等制度,努力做到“责任到人、疫苗到员、台账到户”,切实做到应免尽免,筑牢免疫屏障。
2.建立健全直补管理制度。2017年,我省对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作出了调整要求,对部分有条件的规模场户实行“自助购苗、先免后补”直补方式试点。镇畜牧兽医部门将严格执行直补备案、现场核查、免疫月报、督查检查、资金核定、拨付审核等直补工作制度,做好直补风险防范。强制免疫补助资金的审核与拨付,必须坚持“应免尽免、不免不补、先免后补、及时拨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做到真打、实补、有效。
3.认真开展消毒灭源和无害化处理。春防期间,各村(居)委会要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消毒灭源行动,督促指导养殖场、屠宰加工厂、活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等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设施。要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江河湖泊、交通要道和风景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健全监督举报机制,严厉打击乱抛乱扔和经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4.着力抓好疫情监测和免疫效果监测。各村(居)委会要重点加强禽流感、口蹄疫等病原学监测力度,切实掌握疫情动态,及时准确开展疫情预警预报。严格执行疫情举报与核查机制,第一时间受理疫情举报或报告,迅速组织疫情核查,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及时规范报告疫情。要进一步加强与卫计等部门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切实加强H7N9流感等重要人畜共患病防控,按规范和要求认真做好活禽市场H7N9紧急采样和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疫情监测进度和信息。
5.切实加强检疫监督执法。各村(居)委会要严格执行《江西省畜禽养殖屠宰场所官方兽医监督巡查制度》,由镇官方兽医包场包户,对登记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开展集中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要进一步加大畜禽跨区调运监管工作力度,坚决打击无证运输畜禽等违法行为,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不能进入流通领域。对跨省调运的家禽,必须携带H7N9检测报告,要督促货主严格执行调入报告和隔离制度。
6.大力强化应急管理。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培训与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大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完善应急储备制度,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并做到定期更新和补充。要加强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应急值守,各村(居)委会党员干部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果断处置,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拔除疫点,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7.规范强制免疫疫苗管理。镇畜牧兽医部门要强化疫苗供应监管,科学制定、上报疫苗需求计划。要进一步规范疫苗供应和使用管理,严格按要求建立疫苗台账,专人管理,统一疫苗入库、出库、领用、销毁等单据,切实做到“管理科学、调拨规范、监管到位”。要加强监督检查,严防直补对象变向套取政府采购苗。在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及时核查疫苗使用数量和使用效果。要构建廉政风险防线,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主动防范、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制度机制建设,筑牢廉政防线。
三、时间安排
集中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4月30日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镇农技综合站制定行动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防疫物资调拨工作。
2.具体实施阶段:3月21日至4月20日,镇农技综合站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监管等防控措施。
3.自查整改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镇农技综合站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及时查漏补缺。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及时组织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专业合作社或村防员按时按质对辖区内的散养户畜禽进行强制免疫;要不断完善动物防疫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部门、生产者三个责任,积极争取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推动依法履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职责。
二要加强条件保障。镇农技综合站要及时调配、发放疫苗等防疫物资,落实好免疫注射、疫情监测、检疫监督、屠宰监管、消毒灭源等工作经费,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要善于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外部支持,努力形成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要大力加强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和待遇,确保基层兽医工作“有人干事、有能力做事”。
三要强化信息报送。春防集中行动期间,镇农技综合站对春防进展情况要实行周报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防控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上报春防进展情况和疫苗使用管理情况。镇农技综合站要在3月25日前将动物防疫信息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县防重办。并在每周五上午10:30之前将本周情况上报县防重办。
附件:1.天河镇春季防疫注射人员安排表
2. 河镇春季防疫注射统计表
3.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4.规模养殖大户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5.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防疫集中防疫行动有关情况周报表
天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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