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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镇政府2015年机关管理制度
作者: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7/8/24 编辑:吉安县天河镇 录入:吉安县天河镇 浏览次数:
 

天河镇政府2015年机关管理制度

为加强镇政府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干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纪律观念、使机关事务行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确保政府机关廉洁、务实、高效,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机关干职应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原则,变学习为一种自觉行为,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争做学习型干部。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政策、业务水平和农村工作能力。

2、坚持集中学习日制度。每周星期五坚持组织机关干职或党政班子进行学习(特殊情况临时确定),具体学习内容、方法由宣传委员作好安排,机关工作人员除特殊情况履行请假手续外,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3坚持学习有笔记,学习有检查制度,党政领导每个月不得少于1篇学习读书笔记,其它干部每2个月不得少于1篇读书笔记,定期抽查,年终检查。具体由组织委员负责。

4、为扩大天河的知名度,机关干部应积极在县级(含县级)以上新闻单位(主要指党报党刊、手机报、电视台)积极投稿正面宣传我镇有关工作。对宣传报道采取奖罚政策,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天河镇2015年新闻外宣任务及奖励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5、爱护好办公室报纸和学习资料,不得擅自将办公室报纸、文件等放在房间过夜;搞好机关学习专栏,保证每季出刊一期,具体由宣传委员和后勤人员负责。

二、工作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增强工作责任感,按各自的分工,各负其责,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落实。

2、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出勤率,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岗,否则,经核实按旷工论处,50/天扣发津补贴,按月执行。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值勤,早上700前务必开门,晚上800以前不得离岗。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热情周到地接待每一位办事者、来访者,耐心细致地办好每件事,处理好每起信访。

3、严禁工作时间逛街过市、贩运经商、打扑克、下象棋等有损政府形象和影响工作的一切活动,坚决禁止用麻将进行赌博等活动。

4、工作期间禁止利用机关各办公室计算机玩游戏、听音乐、看影碟、播放观看影像、实时在线聊天、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

5、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在工作中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要不折不扣完成中心工作任务,又要保质保量做好自身业务工作。如无故不听从领导工作安排者,第一次进行通报批评,以后每次扣50元。

6、班子成员之间、机关干职之间及机关干职与村干部之间每半年要交流谈心1次以上,以增进相互之间的沟通、了解及团结,帮助干部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学习笔记中要有记录备查。

7、党政领导要以身作则,模范带领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任务。

三、生活休假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作息考核时间。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得随意外出。坚持每周星期一早上900和星期五下午3:00(特殊情况除外)定期开会点名制度,每次会议迟到10分钟,扣20元,缺席扣50元,一个月迟到三次及以上另扣50元。每逢开会,机关干职必须带笔记本和笔进会场,并注意保持会场安静。每月还不定期点名1-2次,临时会议一般提前一天通知(紧急会议除外)。星期六、星期天休息(星期五下午300至星期一上午900,星期一上午900到岗),离开前,须签到或开会点名后才能离岗。晚上1030后停止一切有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娱乐活动。

2、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原则上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工作日需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并按程序报批(请假条在办公室领取)。一般干部一天(含一天)以上填好请假条并经请示片长、镇长签字批准,党政领导填好请假条并经党委书记签字批准,批准后到办公室登记,请假期结束后务必到办公室登记销假,未在规定时间内销假的视为旷工。无假条请假者一律视为旷工,每月因私(天灾、生病除外)请假不得超过5天,超出天数按20/天扣发津补贴。每月末考勤情况交镇长审核后,由办公室统计公榜。此外,年终设1000元考勤奖,按每分10元实行百分制扣分,请假一次扣1分,迟到或未签到一次扣2分,旷工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由办公室统计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公榜,并按考勤结果发放考勤奖金。

 3、统一休假实行轮流值班。值班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值班,需自行联系好调换人员,一般干职调换须经镇长同意,留守领导的调换须经党委书记同意,主要领导将会不定期抽查,如发现不在岗以旷工处理,法定节日,婚、丧、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因公出差者,必须凭开会办事的通知(电话通知)等凭据,经书记或者镇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5、爱护院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壳等垃圾,垃圾要及时倒入垃圾桶,不准乱堆乱放。机关院内由办公室划分卫生区(具体划分见附表),每周二由各片组组织人员负责打扫卫生,要做到彻底清除杂物和杂草,每天各楼层由各楼长组织人员按值日安排表打扫卫生,党政办不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对包干区卫生清理不到位的片组按20//人扣发津补贴,对楼层卫生清理不到位的个人按50/次扣发津补贴

6、坚持机关值日,内勤人员实行轮流值班,确保办公室每天早上700至晚上800岗不离人(含中午),确保群众来访和上级来客有人接待以及机关安全。

7、用水用电要履行节约原则,人走要检查是否关好电源开关和水龙头开关,对电暖气等大功率电器使用要做到坚决做到人离电源断。要节约使用墨粉、纸张等办公用品,到办公室借用工具后要及时归还,对使用工具后不归还者将进行通报。

8、坚决禁止赌博,所有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无论在任何场所都不得参与赌博活动,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四、财经管理制度

1、严格财经纪律,紧缩财政开支,强化机关财经权,实行统收统支,各项开支都必须取得正式原始发票,并由经办人签字注明开支用途,涉及到分管口子时,必须有分管领导签字证明,开支在2000元以内原则上由管家领导批准,2000元以上须经主要领导同意,5000元以上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发票做到一个月内及时报帐。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设小金库。各部门的业务收入和全镇范围内统一行动的收入,一律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督促,谁收款谁负责上交”的原则,确保款项及时足额到位,如发现截留私分公款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农林、水利、交通、民政、计生、扶贫、新农村建设等各部门的资金支付统一实行一支笔签付,先由分管领导签字证实,然后由管家领导签字批付。

3、凡下拨经费、补贴原则上由分管领导提出方案,交书记、镇长审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4、机关办公、生活用品,由管家领导安排,文书统一购买,私自购买的,政府财务不予报销,购买物品严禁使用白发票。在天河购买东西按月结算,在县城或县外用现金结算。

5、因镇政府办事,需要在镇财务借款,要经书记同意,并由经办人写出借款事由,由主要领导或管家领导签字后,方可借资。经办人在规定期限内(30天)归还所借资金或报销票据。

6、加强电话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私事不得使用办公室和传真电话。

五、来客接待制度

1、来客接待对象为上级领导、有关业务部门、兄弟单位等其他来联系工作的同志。

2、凡来客来访者既要做到热情接待,又要做到勤俭节约。

3、来客用餐要求一律在机关食堂安排。外出用餐由书记、镇长签发来客用餐单,未经书记、镇长同意不予报销。

4、来客用膳一般由管家领导负责安排,每次来客用膳后,炊事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来客单位、来客人数、用膳金额,由陪客人当场签字。

5、来客实行对口接待和陪客。重要来客和有关特殊业务关系的来客(含外商)由书记、镇长陪,其他来客由管家领导安排对口领导陪客,但陪客人原则上每桌不超过3人,更不得搞一客多陪。

六、小车管理制度

1、机关小车为镇公务用车,个人不安排专车。

2、加强小车费用管理,小车修理必须请示书记,实行定点修理,发票必须有证明人,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汽车用油实行以卡报销。

3、因管理使用不善或爱护不够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由责任人赔偿部分损失。

4、司机应加强责任心,讲究职业道德,遵章行车,文明开车,坚守岗位,服从调度,按时出车,不私自出车。

5、司机要加强对车辆的保管和维修,保持车况良好,安全可靠,随时能出车,同时要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洗车要自己动手,未经批准不去洗车场洗车,否则,不报销洗车费。节约物料,不私自挪用。

七、文书工作制度

1、认真及时搞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催办、收档工作,做到不丢失,不泄密,不失密。

2、及时接听电话和做好电话通知登记。

3、镇党委发文必须经党委书记签发,镇政府发文必须经镇长签发。

4、做好文印工作,及时打印各类文件资料,油印清晰。装订整齐,文件立卷,重要合同及相关资料要及时收档。

5、管好党委、政府印鉴,坚持按原则规定用印。

6、协助管家领导搞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7、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登记、保管和分发工作。

8、负责接收、传递、分发有关邮件、报刊杂志。

9、热情接待上级及各地来客,服务周到。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八、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必须保证干部职工有热饭、热菜吃,每餐要有两个以上的菜供应,保证干职按时用餐。

2、食堂必须每天定时供应开水和热水,干职每天每人供应开水1-2瓶。

3、搞好来客用餐服务,做到每天三餐随时有菜供应来客用餐。

4、食堂每天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各种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公用物品要妥善保管爱护。

5、食堂结算实行日清月结,由食堂出纳管好发票。每月结一次总帐,公布结算情况。招待费与干部职工用膳费分开做帐。

6、食堂必须及时交接饭菜票,做到随时有饭菜票卖。

7、不接待来客时,食堂包厢应关锁好,不得打开。

8、食堂各种购物由管理员具体采购,炊事员验证,出纳付款。各种发票必须由食堂管理员、经手人、证明人签字,三方缺一不可,严禁出现少支多报,收而不报现象发生,同时各项收支需经管家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9、食堂内的各种物料和用具,未经管家领导同意,一律不准外借。

以上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望全体干职共同遵守。

                        天河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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