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镇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分工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办各单位: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纪委要求和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16年县政府廉政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精神,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
刘立彬(党委书记):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赵元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指导和督促政府领导成员抓好各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蔡小军(人大主席):对人大、安居工程、国土资源管理、小城镇建设及东坑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周承波(党委副书记):对党群、政法、综治、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移民扶贫开发和横林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曾永发(纪委书记):对纪检、监察、机关效能、农业、水利、电力、气象及常林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陈小明(委员副镇长):对开放型经济、向上争资、招工、劳动保障、机关事务、经管、计划、人事、公共资源交易、毛田片及后勤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陈坚(组宣、统战委员):对组织、宣传、统战、精神文明、林业、森林防火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王根武(武装部长):对武装、民兵、计划生育、交通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王季元(人大副主席):对民政、人大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沈志平(副镇长):对文教、卫生、广电、工商、食品药品安全、妇联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刘青光(副镇长):对企业、安全生产、环保、科技、科协、小城镇建设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二、坚持铁心硬手,狠抓重点领域整治
1.深化“红包”治理。要在深化教育、医疗、殡葬、税务等系统“红包”治理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公安、交通、环保、住建等四个系统的专项治理,促进“红包”治理常态化。对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的,坚决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2.严查“违插”行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深入排查和“回头看”,对“违插”问题开展综合治理,不能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塞责、应付了事。
3.肃清“蝇贪”腐败。积极开展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小贪”“微腐败”“雁过拔毛”等贪腐问题。重点查处土地征收、惠农补贴、便民办事、低保医保、扶贫攻坚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斩断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手”。
三、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具体抓、经常抓,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镇政府每位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要经常过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及时“扯袖”。
2.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干部的理想信念、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教育培训,将“学、做、改”贯穿起来,做到学做互进、知行合一,真正把学习成效体现到转变作风、为民用权和廉洁从政上来。
3.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权力运行知所循、知所守、有所惧,从政行为受约束、守边界、不出格。
中共天河镇委员会
天河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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