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内容
1、镇内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要社会动态、重大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地的村委和有关职能部门采取的有效措施及处理情况。
2、各村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镇党委决策情况的意见、建议。
3、对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建议。
4、对党员干部执行廉洁从政行为准则情况的意见。
5、本村、本单位的工作成绩、工作经验、典型作法。
6、基层党支部、党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一个时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基层干部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或反映、呼声。
7、所在村委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等。
反映途径
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
立社情民意的收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反映程序
一般问题应逐级反映,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直至向中央反映。
反映要求
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领导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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