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为切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吉县残联字[2015]8号),现就我镇开展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对象
已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具有本镇户籍的残疾人,具备以下条件:
1、已享受城乡低保的各类贫困残疾人(1-4级);
2、已纳入城乡五保供养的各类贫困残疾人;
3、未享受城乡低保的一、二级各类重度残疾人。
二、摸底调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摸底调查是否全面,是否出现遗漏,将直接影响当地贫困残疾人享受补贴政策,因此,各村(居)委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这项调查摸底工作顺利实施。
2、全面资源共享。根据我镇提供的持证残疾人名单,各村(居)委会要全力核实,新增办理残疾人证要在持证残疾人名单这一表格上补全信息,减少的也应注明减少原因。此外,是否是低保户、五保户的残疾人村(居)委会可自行去镇民政所核实。
3、及时上交表格。各村(居)委会务必在2015年7月10日前将《吉安县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登记表》和《吉安县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汇总表》交至镇残联,表格一式三份(县残联、县民政局、镇残联各一份)。
固江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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