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产业化奖补及扶贫产业差异化补助的实施办法
吉安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进一步唱响“四个一”主旋律,助推全县横江葡萄、井冈蜜柚、合作养鸡、绿色蔬菜、高产油茶、火龙果、黑木耳等特色产业发展,全面提升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特制定2017年度农业产业化奖补及扶贫产业差异化补助实施办法。
一、资金来源
2017年,县财政预算安排8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用于全县农业产业化奖补。扶贫产业差异化补助资金由县移民和扶贫办按国家有关政策整合。
二、奖补范围
1、农业产业化奖补主要用于横江葡萄、井冈蜜柚、合作养鸡、绿色蔬菜、高产油茶、火龙果、黑木耳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工包装、品牌推介。
2、扶贫产业差异化补助主要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户下家庭成员发展扶贫产业的奖补及重点扶贫产业基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奖补标准
1.扶持横江葡萄设施栽培。对新建葡萄基地规模达10亩以上,按新增面积奖补300元/亩,新上配套避雨棚奖补500元/亩,新上配套滴灌设施奖补200元/亩;老葡萄园新上避雨设施的按改造面积一次性奖补500元/亩,新上滴灌设施的按改造面积奖补200元/亩;对第十四届横江葡萄节标准化生产状元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各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2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户下家庭成员实行差异化奖补,新发展横江葡萄1亩以上,每亩一次性奖补1000元,每户奖补最高限额6000元。
2.扶持井冈蜜柚产业。对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农户结合村庄整治,在房前屋后零星栽种井冈蜜柚,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县里免费供苗;对新建连片20亩以上农户自主经营的井冈蜜柚标准园,每亩奖补600元(其中整地栽种达到标准园要求的奖补200元/亩,上了滴灌设施并有效发挥作用的奖补200元/亩,连续2年管理到位并成园的奖补200元/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户下家庭成员实行差异化奖补,新发展井冈蜜柚1亩以上,每亩一次性奖补800元(其中整地栽种达到标准园要求的奖补400元/亩,上了滴灌设施并有效发挥作用的奖补200元/亩,连续2年管理到位并成园的奖补200元/亩)。每户贫困户奖补最高限额6000元。
3.扶持合作养鸡产业。对养鸡户(含蛋鸡养殖户)新建鸡棚5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一次性奖补5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户下家庭成员实行差异化奖补,新建养鸡栏舍5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一次性奖补10元,每户奖补最高限额10000元。
4.扶持绿色蔬果产业。对新建连片100亩以上常年性种植的蔬菜基地,经年底验收土地上保有青苗的,一次性奖补240元/亩;对实施连片100亩以上利用冬闲田发展蔬菜的,一次性奖补100元/亩;对新建连片蔬菜大棚20个以上,每个标准棚分三年奖补2200元(其中大棚建后第一年奖补60%、建后第二年管理到位奖补20%、建后第三年管理到位奖补20%);鼓励农户新建钢架连栋大棚,发展蔬菜、葡萄、草莓、火龙果等高效经济作物,新建钢架连栋大棚且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标准热镀管、三纵四卡、肩高1.8米以上等)按面积折算成标准棚,参照新建蔬菜大棚标准进行奖补;大棚内配套喷灌、滴灌设施一次性补贴200元/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户下家庭成员实行差异化奖补,新发展常年性种植的蔬菜基地5亩以上,每亩一次性奖补400元;新发展大棚蔬果3个标准棚以上,每个标准棚分三年奖补2700元(其中大棚建后第一年奖补60%、建后第二年管理到位奖补20%、建后第三年管理到位奖补20%);每户贫困户奖补最高限额10000元。
5.扶持高产油茶产业。对新增连片50亩以上的高产油茶基地,每亩一次性奖补100元,并享受上级项目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户下家庭成员实行差异化奖补,新发展高产油茶或毛竹低改基地1亩以上,每亩一次性奖补400元,每户奖补最高限额6000元。
6.扶持 “零排放”养猪模式。在可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内,年内对现有养猪场进行生物发酵床“零排放”设施改造,且生物发酵床达1000立方米以上,一次性奖补2万元;生物发酵床达2000立方米以上,一次性奖补4万元。年内对现有猪场实施雨污分流(用30cmPVC管道运输尿液)、干清粪、不冲水洗栏、粪便室外发酵棚(150平方米以上)发酵、建设尿液储存池(100立方米以上有防渗漏设施)、发酵后的粪便和尿液转移到种植业,实行资源化利用,做到粪尿不排出猪场围墙,确保猪场不污染周边环境,一次性奖补4万元。
7.扶持杂交母牛繁育。年内开展2—3次督查,根据平常督查和年末检查情况,对常年实际存栏杂交母牛5—9头的能繁母牛养殖户,一次性奖补2000元;对常年实际存栏杂交母牛10头以上的能繁母牛养殖户,经验收合格,享受省级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补助(每产一胎牛犊补助15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户下家庭成员实行差异化奖补,新发展养牛3头以上,每头一次性奖补1000元,每户奖补最高限额10000元。
8.扶持黑木耳产业。对新建露地黑木耳基地,按菌棒占地面积达到连片5亩以上,奖补200元/亩(连续奖补3年)。新建食用菌竹架大棚按单层面积折算达3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奖补1元(连续奖补2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户下家庭成员实行差异化奖补,新建露地黑木耳基地,按菌棒占地面积达到1亩以上,奖补400元/亩(连续奖补3年),新建食用菌竹架大棚按单层面积折算达15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奖补1.5元(连续奖补2年)。每户贫困户奖补最高限额10000元。
9.扶持贫困户发展“一村一品”区域特色产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户下家庭成员新发展百香果、芋头、生姜、猕猴桃、杨梅、药材等区域特色产业种植5亩以上,参照绿色蔬菜差异化奖补;新发展设施大棚3个标准棚以上,参照大棚蔬菜差异化奖补;新建土鸡、土鸭、肉鹅、野鸡、孔雀等特色养殖栏舍500平方米以上,参照合作养鸡差异化奖补;新发展山羊、黑猪、驴、梅花鹿等大牲畜5头以上,每头一次性奖补300元,每户奖补最高限额10000元。
10.扶持 “百社百村示范”建设。根据 “百社百村示范”工程平时督查和年末考核情况,全县评选出10个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奖励0.4万元;评选出10个先进“一村一品”示范村,每个奖励0.4万元。
11.扶持农产品绿标和品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申报获得无公害每个奖补1万元;申报获得“A”级绿标认证、全省着名商标、名牌产品,每个奖励3万元;申报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或地理标志商标认证,每个奖励10万元。
12.扶持农产品加工和包装。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对井冈蜜柚、横江葡萄、火龙果、黑木耳、芋头、生姜、萝卜等具有我县区域特色的农产品进行加工、包装、推介。对具有我县特色商标、包装,在县内自建基地达100亩以上、每个农产品系列加工包装产品达3个以上并免费提供样品参加展销活动的,每个系列奖补3万元。对新建连片500亩以上井冈蜜柚标准园的乡镇,经严格认定后,可抵入工业园区项目。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高标准、高科技、高效益的农业科技示范园、特色农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项目,经严格认定后,可抵入工业园区项目。
13.扶持农业保险。对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井冈蜜柚保险按保费52.80元/亩,其中种植户承担20元/亩,县财政补贴每亩20元/亩,中国人保公司补助12.80元/亩;大棚果蔬保险按保费190元/亩,其中农户承担80元/亩,县财政补贴70元/亩,中国人保公司补助40元/亩;葡萄保险按保费240元/亩,其中种植户承担30元/亩,中国人保公司补助160元/亩,县财政补贴每亩50元/亩;肉鸡保险按鸡棚面积0.9元/平方米标准保费进行投保,保费由养户负担30%、吉安温氏(正邦)负担40%、县财政负担30%;水稻保险按保费18元/亩(保险金额300元/亩)标准进行投保,保费由农户承担5.4元/亩,各级财政补贴12.6元/亩;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按保费60元/头(保险金额1000元/头)标准进行投保,保费由农户承担12元/头、各级财政补贴48元/头。肉猪保险按保费20元/头(保险金额500元/头)标准进行投保,保费由农户承担4元/头、各级财政补贴16元/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户下家庭成员实行产业保险全覆盖,由扶贫产业发展资金专项列支,贫困户不需要自行承担保费。
四、奖补程序
1.申报。对达到奖励标准的经营主体,由本人向所在乡镇申请。
2.初验。乡镇组织专门验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验,乡镇分
管领导担任验收组长,抽调相关职能部门的基层人员为成员,初验意见须有验收组长和成员签字。初验时间根据各产业的生长季节和周期确定,乡镇初验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申报。横江葡萄和井冈蜜柚产业向县农业局(果业局)申报,合作养鸡产业、生猪产业和杂交母牛繁育向县农业局(畜牧局)申报,绿色蔬果和黑木耳产业向县农业局(农技中心)申报,高产油茶向县林业局申报,农产品加工和包装向县产业化办申报。
3.验收。各职能部门收到乡镇初验意见后,汇总上报县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由各职能部门牵头的联合工作组开展验收。扶贫产业差异化奖补的验收由县移民和扶贫办另行制定方案。
4.公示。对验收后符合奖补标准的项目和经营主体,在县政府网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汇总上报县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县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同意后进入财政奖补资金下拨程序。扶贫产业差异化奖补公示及资金下拨由县移民和扶贫办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5.纪律。一块基地只能享受一次产业化资金奖补,对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核实,不得再申报奖补项目,对已享受奖补资金的限期返还,违反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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