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公开是指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各大办公室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三、主动公开的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镇机关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法律、法规、规章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内容、形式、期限有专门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文书负责镇网页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要根据主动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五、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