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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作者: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7/9/15 编辑:吉安县万福镇 录入:吉安县万福镇 浏览次数:

万福“河长制”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全面建立“河长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建设生态万福、美丽万福为目标,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全面实施“河长制”,认真落实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动员全社会参与水环境治理,建立健全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水生态安全,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为建设美丽富裕幸福新万福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二、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清洁水源行动,全面改善河道水环境,恢复河道生态功能,提升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到2017年底,全镇所有河道通过落实“河长制”,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消除垃圾河、黑臭河,全镇河道实现“三洁九无”:

  1.河岸整洁:河岸无垃圾、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

  2.河面整洁:河面无垃圾、无废弃漂浮物、无杂草。

  3.河流整洁:河中无障碍、无沉船、无严重淤塞。

  (二)到2017年底,全镇河道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到2017年底,全镇河道水环境明显改善。全镇河道通过整治水质有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的目标,人民群众对河道水环境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职责分工

  (一)“河长”的设置和职责

  1.“河长”设置。由镇领导担任镇级河道“河长”,镇机关干部和各村相关负责人担任相应村级河道的“河长”。

  2.“河长”职责。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河道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组织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推动河道截污纳管、水质改善、河岸绿化、河道保洁等水环境综合治理;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治理重大问题。

  (二)相关部门职责:镇有关部门应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全镇河道“河长制”工作的开展。

“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河长制”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组长:王明和

副组长:刘耀晖、肖烈义、刘刚、黄胜桥、何群燕、郭水仔、康鹏、谢星星

成员:周志勇、刘春轩、段细根、罗慧昀、王清本、欧阳学岚、郭毅、吴玉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玉怡同志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进度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2月底前,由各位河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完成镇级河道、重点治理河道的调查摸底。主要包括河道两岸排污口情况、河道两岸企业情况、河道两岸畜禽养殖情况、河道两岸截污管网覆盖情况、河道淤积和障碍物情况、河道水面漂浮物和岸坡垃圾情况等,明确治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并建立河道基本情况档案,实现“一河一档”管理模式,在所在河道河岸竖立“河长制”告示牌。

  (二)制定方案阶段。20173月15日前,由各位河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出河道综合治理方案。专项整治方案,主要包括以企业污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为主的源头污染治理专项方案;以河道两岸垃圾、废弃物、违章建筑等乱占、乱堆、乱倒、乱搭建为主的河网水系畅通整治专项方案;以清淤疏浚、绿化护岸、生物处理、生态化改造为主的河网水生态整治专项方案等。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3月至12月,对全镇河道开展河面清洁、河岸整洁行动。一是以河道疏浚淤泥清除、垃圾及障碍物清理、水系畅通等整治为主,结合河道日常保洁管理及“双清”、“三边三化”(是指在公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开展洁化、绿化、美化行动)等专项行动,全面实施河道清洁行动。二是以源头污染和河道生态修复等系统性治理工作为主,按照河道治理方案和目标,采取河道截污纳管、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控制、河道生态修复等水环境综合治理措施按阶段组织落实,靠水系的各村要加大宣传,禁止群众往水系内倾倒垃圾,一旦发现,将严厉处置。三是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采取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等模式,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从而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减少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底前,由“河长”牵头、联系各有关单位,对镇级、村级河道的阶段性治理成效进行检查总结。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镇级、村级“河长制”管理成效进行综合考评和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河长制”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水务站、土管所、规划所、财政所等部门配合做好实施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构,配合推进辖区内镇级河道和村级河道的“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镇级财政要加大对整治行动的资金投入,合理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河长制”工作,同时要加大对上衔接力度,全力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

(三)强化督查考核。由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镇河道所在地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将“河长制”工作列入镇重点工作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干部实绩挂钩,对河道整治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实行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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