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府字〔2017〕14号
桐坪镇2017年征兵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居)委会:
为圆满完成今年的征兵工作任务,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防部、省市军区征兵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积极适应新调整的征兵政策,坚持以新兵质量为核心,以大学生征集为重点、以政策激励为导向、以廉洁征兵为保障,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狠抓工作落实,高标准完成今年的征兵任务,努力争创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实现“四保”(保质量、保安全、保廉洁、保任务完成)的目标。
二、时间安排
按照县征兵工作会议布置,我镇今年征兵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准备阶段:时间为7月31日前。开好两个会议:镇征兵领导小组会议和全镇征兵工作部署会议,7月28日前将工作任务布置到各村,7月31日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2、体检政审阶段: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征兵体检、政审和走访调查工作。
3、定兵运输阶段:时间为9月1日至30日完成定兵和新兵运输工作。
4、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10月至12月,主要进行征兵工作总结和兵员数量情况统计并上报。
三、政策规定
1、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3、征集条件和办法: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但在身高、体重、纹身、视力、肝功转氨酶指标上均比往年放宽了标准。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审查合格,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4、处罚规定:今年将按照新修订的《兵役法》展开征兵工作。在征兵过程中,对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或在体检政审中自我淘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依据兵役法规处以罚款。
三、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村干部思想上要提高对征兵工作的认识,认清今年我镇征兵工作的形势,严密组织实施。各村民兵连长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征兵工作中去,村书记、主任要亲自抓,亲自管,精心组织,形成工作的合力,做到任务明确、要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确保征兵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剩下的几天时间大力宣传征兵新政策,宣传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大学生参军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以及入伍后成长进步的政策;对在校大学生、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应届高中毕业生,要主动上门做好宣传工作,强化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的意识。各村要掀起征兵宣传的热潮,把干部群众思想行动统一到征兵工作中来,形成全民参与征兵工作。
3、严格制度规范征兵。要紧紧围绕确保新兵质量这个核心,按照规范化征兵的要求开展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规定送检;二是严格把好体检、政审关;三是加强新兵起运前的管理教育。
4、实行廉洁征兵,确保兵员质量。一是要公开征兵政策,实行社会监督,提高透明度;二严格落实“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征兵责任制;三是严肃纪律,对违反征兵政策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是各村要廉洁自律,要自觉执行“八不准”规定和廉洁征兵的有关规定,决不将一个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确保兵员质量。
桐坪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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