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府发〔2017〕45号
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乡直办单位:
遵照省财政厅、民政厅赣财社指[2017]31号文件、吉县民字[2017]68号文件精神,根据本乡2017年灾情情况,按照乡领导指示安排,请各村委会将2017年受灾家庭名单及受灾情况上报乡民政所进行摸排,为下步灾害补助资金发放提供依据,各村委会在上报过程中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此次下拔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上半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因灾倒房等困难。
2、在资金分配过程中,对救灾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突出重点,确保专款专用,并通过一卡通发放。
3、受助对象中,严禁出现现任或者是曾经任职过的乡村干部及直系亲属。
4、各村委会受灾家庭名单及受灾情况于下周二中午十二点之前上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北源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