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源乡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吉安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设环境友好型现代化畜牲业,进一歩推进我乡水库水质治理保护工作和农村清洁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乡畜禽养殖污染现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关闭退养工作,全乡所有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切实保护水库水质,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环境保护与畜牧业生产协调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重点区域。全乡小二型以上水库、圩镇、村庄周边500米以内的区域。
(二)整治对象。位于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外未经审批的 畜禽养殖场或已经审批但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影响恶劣遭群众投诉的畜禽养殖场。
(三)整治内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需依法拆除或关闭;非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需全面进行整改,通过改建室内生物发酵床、室外异位发酵床、高床养殖、污水工业化处理、粪尿集中收集处理、种养结合等模式,做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或资源转化利用。
三、整治程序
(一)送达法律文书。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乡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按程序下发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整治等相关法律文书,对有关畜禽养殖场明确整治的要求及时间。
(二)依法治理。对禁养区限期拒不自行拆除的畜禽养殖场由乡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拆除相关设施,强行关停;对非禁养区限期整改到期仍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由县环保局授权乡政府进行处罚,对影响大、屡教不改者责令其停止养殖活动,直至强制关停。
四、整治措施
(一)禁养区全面拆除退养(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
对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由乡人民政府为执法主体,农业、水利、林业、土管、公安、电力、城管等有关单位配合,按照“全县一盘棋”的原则,依法责任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制定拆除方案,自行进行拆除,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由县人民政府下达拆除决定,依法对其强制拆除。各村委会要切实做好养殖户的工作,积极协助养殖户的拆除事宜,确保拆除工作安全有序,大局稳定。
(二)非禁养区全面整改落实(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
各村委会要督促本辖区内的非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按照县环保局、农业局制定的《吉安县养猪污染治理技术指南》的要求,实施"三改两分"技术改造,即改水冲粪为干清粪;改明沟为暗沟;改无限用水为禁止冲洗栏舍。实施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干粪收集综合利用。采用室内生物发酵床、室外发酵床、高床养殖;污水工业化处理;粪尿集中收集处理;种养结合等模式全面实施技术改造,凡是已建污染处理设施仍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一律停养。确保所有畜禽养殖场全部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建设,确保畜禽养殖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
(三)科学引导养殖场转型升级
鼓励养殖户转行转业,就地发展手工业、加工业和无污染的养殖业。要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养殖场发展种植业,做到沼液、沼渣的就地消化,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暂时没有条件发展种植业的,要主动和已发展种植业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取得联系,建立循环合作关系,提供沼液、沼渣发展生态农业,
五、奖补政策
对主动开展畜禽养殖场拆除由土管、城建规化所负责丈量、核实拆除栏舍的面积,上报县整治办和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发放补助款。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县2017年农村清洁工程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县办字〔2017〕59号)执行。
六、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17年9月开始至2017年11月30日前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暑阶段(9月份)
乡人民政府按县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 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部署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下发通告《至全县畜禽养殖户的一封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调查摸底阶段(9月份)
各村委会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户作全面的调查摸底,确定养殖户的"三区"位置,填报《吉安县养猪场"三区"信息调查表》,对禁养区内的责令限期拆除关闭,对非禁养区的环保设施未建成,建设规模不配套,设施不正常运行,有设施仍不达标排放的责令限期整改,下达整改意见书,并督促养殖户要求整改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集中对禁养区内拒绝自行关闭的畜禽养殖场依法拆除关闭,并填报《吉安县禁养区猪场拆除退养情况登记表》确保畜禽养殖场拆除工作,按时全面完成。对非禁养区的未整改到位的实施暂时停养。
(四)乡人民政府将在11月底前召开总结大会,全面总结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表彰这次工作中的先进人物。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乡党委、人民政府成立畜禽养殖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超东同志任组长,刘毅、刘德琪、郭烨平、左炜良同志为副组长,各村委会书记、乡农业综合站、水利站、林业工作站、土管所、公安派出所、城管队、供电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乡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综合站,由农业综合站站长胡薛云兼任办公室主任。集中时间、人力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通力合作
各村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心助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对推诿扯皮、配合不力的将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宣传工作
各村委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张贴《致全县畜禽养殖户的一封信》、书写标语、召开各类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营造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提高公众认识度和参与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
乡整治办要向社会公布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信箱,安排专人负责依法依规受理举报。整治办每月要进行一次督查,通报畜禽养殖场整治情况。
附件:1.北源乡养猪场“三区”信息调查表
2.北源乡禁养区养猪场拆除退养情况登记表
3.北源乡生猪养殖污染治理责任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