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府发〔2017〕37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管控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和防范工作,确保辖区内精神病人“零脱管”,加大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管控力度,掌握其现实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全力防范和控制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安全稳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通过走访等方式使辖区群众知晓有关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以及正当防卫行为的规定,教育精神病人亲属及周围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对发现的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苗头,要及时向派出所及乡政府反馈,为做好事前预防和处理工作赢得时间。健全完善责任落实体系,乡政府与村干部及监护人逐级签订管控责任书,层层落实管控责任,确保辖区内的精神病人不失控、不上访、不肇事、不发生严重刑事案件。
二、确保跟踪管理到位。按照“责任区管理”原则,通过调查访问、入户走访等方式,深入村民家中,对辖区所有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进行核查,摸清底数,做到“村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不留死角,建立辖区精神病人花名册,确保底数清、去向清、治疗情况清、精神状态清,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现实表现。
三、确保管控措施到位。对有肇事肇祸倾向或现实表现的精神病人,要及时将其列为重点监护对象,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组织相关责任人通过走访交流、说服教育等形式动员其监护人及时准确地向乡政府报告精神病人的现实表现,并且积极联系村委会,成立工作小组,对辖区精神病人反复核查、走访,分类进行管控,加强协作配合,随时掌握辖区精神病人的情况,确定责任干部、村、家人为监管工作责任人,力求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不失控。
附:北源乡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干部责任分工表
北源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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