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党发〔2017〕55号
关于发布2017年11月“党员活动日”
主题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发布2017年11月“党员活动日”主题的通知》(吉县组字〔2017〕65号)精神,2017年11月“党员活动日”的主题确定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三专题“讲道德、有品行——做品德合格的共产党员”开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
二、学习内容
1.必学篇目: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
(2)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习近平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3)习近平同志2017年10月25日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
(4)《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2017年7月1日修改);
(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6)胡世忠同志2017年10月27日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工作通报〔2017〕第30期);
(7)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吉组字〔2017〕118号);
(8)李克坚同志2017年10月27日在全县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
2.推荐书目:《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党建读物出版社、学习出版社出版。
三、活动形式
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广泛吸引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在全乡上下形成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1.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党的十九大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大讨论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谈感想、谈体会、谈认识、谈计划、谈贯彻落实建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同时,要围绕“两学一做”第三专题,对照品德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标准进行自我查摆,自省自律自觉地向道德高线靠拢,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开展宣讲和实践活动。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宣讲送学等活动,通过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扶贫帮困、走访慰问、专题宣讲等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四、目标要求
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党员活动日”,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做品德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标准和要求,把全乡广大党员的思想统一到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决定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引导广大党员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持联系实际、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本领。
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党支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等有关前期准备工作;并及时将活动的内容、方式、取得的成效等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党组织,注重反映基层干部群众学习贯彻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党委将切实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情况的指导督查,督促落实全程纪实、报告备案等有关制度,采取适当方式实地抽查;对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执行有关责任追究制度进行问责。
中共北源乡委员会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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