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源乡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
为加强和推进全乡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学习宣传工作
(一)1月—3月,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学习《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江西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等。
(二)适时召开全乡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议,学习有关文件、法律法规,通报2016年工作情况,部署2017年全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会代训,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能源消费统计台帐制度。
(三)上半年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
二、节能措施。
(一)制度建设。要求各公共机构进一步明确负责人,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包括村、各直办单位公共机构节能措施的制度,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二)节能目标。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耗数据为基数,提出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人均能耗下降4.8%,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人均水耗下降6%的目标。
(三)做好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
(四)会同县采购办按照国家、本省有关规定将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列入优先和强制采购清单中。不得采购国家、省上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
(五)加强对新建办公大楼的节能产品使用监督。
(六)进一步加强用电管理,如政府办公大楼、卫生院等变配电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管理。落实年检和巡检登记制度。同时,推广公共区域、办公设备电源应用智能控制装置。严格控制夜间泛光照明以及装饰用照明。
(七)加强公务车编制和使用配备标准管理,落实定点加油制度,推进公务车定点维修等制度建设。
1、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车辆数量,按照规定的标准使用公务用车,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
2、制定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制度。
3、建立公务用车油耗台帐制度,定期统计并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
4、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三、监督与保障
(一)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财政、计生等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和协调。
(二)加强节能制度的建设。一是要建立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确定专人按规定和时限要求如实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各乡属单位要建立自己的能耗统计台账,并及时做好各项能耗报告工作。二是要建立能耗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建立节能奖励制度和浪费能源处罚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切实可行。不定期对各公共机构节能开展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存在问题限期改正。
(三)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1、年度节能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2、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
3、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4、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5、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6、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7、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节能监督检查事项。
公共机构应当配合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
(四)实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考评制度,并进行末位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