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南源砖厂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北源乡南源砖厂:
你砖厂报来关于南源砖厂“北面山”山场开办的砖厂需办理临时使用林地许可证的申请报告已收悉。为进一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砖厂(采矿许可证:C3608212009127130050206,吉县环督字〔2009〕34号,营业执照92360821MA35Q6742X)在南源村“北面山”山场临时使用林地,但必须做到合法经营。
请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各种相关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北源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