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源乡政府2016年机关管理制度
为加强乡政府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干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纪律观念、使机关事务行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确保政府机关廉洁、务实、高效,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机关干职应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原则,变学习为一种自觉行为,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争做学习型干部。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政策、业务水平和农村工作能力。
2、坚持集中学习日制度。每周星期五坚持组织机关干职或党政班子进行学习(特殊情况临时确定),具体学习内容、方法由宣传委员作好安排,机关工作人员除特殊情况履行请假手续外,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3、坚持学习有笔记,学习有检查制度,党政领导要按上级要求做好“两学一做”笔记。定期抽查,年终检查。具体由组织委员负责。
4、为扩大北源的知名度,机关干部应积极在县级(含县级)以上新闻单位(主要指党报党刊、手机报、电视台)积极投稿正面宣传我乡有关工作。对宣传报道采取奖罚政策,具体按照《北源乡2016年宣传报道考核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二、工作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增强工作责任感,按各自的分工,各负其责,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落实。
2、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出勤率,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岗,否则,经核实按旷工50元/天扣发津补贴,按月执行。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值勤,早上7:30前务必开门,晚上8:00以前不得离岗。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热情周到地接待每一位办事者、来访者,耐心细致地办好每件事,处理好每起信访件。
3、严禁工作时间逛街过市、贩运经商、打扑克、下象棋和禁止利用机关各办公室计算机玩游戏、听音乐、看影碟、播放观看影像、实时在线聊天、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有损政府形象和影响工作的一切活动。
4、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在工作中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要不折不扣完成中心工作任务,又要保质保量做好自身业务工作。
5、班子成员之间、机关干职之间及机关干职与村干部之间每半年要交流谈心1次以上,以增进相互之间的沟通、了解及团结,帮助干部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6、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原则上不越级汇报,工作不推诿、不拖拉,布置的工作要按时按要求落实,及时口头或微信汇报工作成果。
7、为提高工作时效性,工作实行调度制度,即每周工作一调度,每位领导星期五上交下周工作安排,同时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
8、党政领导要以身作则,模范带领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任务。
三、生活休假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作息考核时间。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得随意外出。坚持每周星期一早上8:30和星期五下午2:00(特殊情况除外)定期开会点名制度,办公室在开会前10分钟打铃,严禁迟到早退。开会时机关干职必须带笔记本和笔,并注意保持会场安静。每月不定期点名1-2次,会议一般提前一天通知(紧急会议除外)。晚上10:30后停止一切有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娱乐活动。
2、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原则上统一安排,如因私事需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并按程序报批(请假条在办公室领取)。一般干部一天(含一天)以上填好请假条并经片长、乡长签字批准,党政领导填好请假条并经党委书记签字批准,批准后到办公室登记,请假期结束后务必到办公室登记销假,未在规定时间内销假的视为旷工。无假条请假者一律视为旷工,每月因私(天灾、生病、婚、丧、产假等除外)请假不得超过3天,超出天数按20元/天扣发津补贴。每月末考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公榜。
3、统一休假实行轮流值班。值班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值班,需自行联系好调换人员,一般干职调换须经带班领导同意,带班领导的调换须经党委书记同意,主要领导将会不定期抽查,如发现不在岗以旷工处理,法定节日,婚、丧、产假等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在岗在位,带班领导负全面责任,未经带班领导同意,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4、因公出差者,必须凭开会办事的通知(电话通知)等凭据,经书记或者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5、爱护院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壳等垃圾,垃圾要及时倒入垃圾桶,不准乱堆乱放。机关院内卫生每周二早餐前由各片组织人员负责打扫卫生,要做到彻底清除杂物和杂草,后勤组负责平时日常环境卫生的维护,党政办不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
6、用水用电要履行节约原则,人走要检查是否关好电源开关和水龙头开关,对电暖气等大功率电器使用要坚决做到人离电源断。要节约使用墨粉、纸张等办公用品,到办公室借用工具后要及时归还,对使用工具后不归还者将进行通报。
7、坚决禁止赌博,所有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无论在任何场所都不得参与赌博活动,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四、财经管理制度
1、严格财经纪律,紧缩财政开支,强化机关财经权,实行统收统支一支笔签字。各项开支都必须取得正式原始发票,并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注明开支用途,涉及到分管口子的,必须有分管领导签字证明,开支在2000元以内原则上由管家领导批准,2000元以上须经主要领导同意,5000元以上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所有票据须经乡长核付,发票做到及时报帐。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设小金库。各部门的业务收入和全乡范围内统一行动的收入,一律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督促,谁收款谁负责上交”的原则,确保款项及时足额到位,如发现截留私分公款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农林、水利、交通、民政、计生、扶贫、新农村建设等各部门的资金支付统一实行一支笔签付,先由分管领导签字证实,乡长核付,然后由管家领导签字批付。
3、凡下拨经费、补贴原则上由分管领导提出方案,交书记、乡长审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4、机关办公、生活用品,由管家领导安排,乡党政办公室主任统一购买,未经同意私自在外购买和赊购物品的一律不予报销,购买物品严禁使用白发票。在北源购买东西按月结算,在县城或县外用现金结算。
5、因乡政府办事,需要在乡财务借款,要经书记同意,并由经办人写出借款事由,由乡长核实后,管家领导签字,方可借资。经办人在规定期限内(30天)归还所借资金或报销票据。干部职工因公务活动需个人先行垫付公务活动经费的,事后凭发票签字署名用途后按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6、加强电话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私事不得使用办公室和传真电话。
7、机关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学习培训经费报销范围:(1)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和批准参加省、市、县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班的。(2)经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考取各类高等院校,脱产就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提高学历学习。(3)经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不脱产报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提高学历学位学习。
8、学习培训经费报销的项目及额度:(1)本单位在职人员,经主要领导批准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专业学习培训,学习期满凭相关的学习培训文件,按规定给予报销培训费、教材费。(2)考取各类高等院校脱产就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待学习毕业,凭有效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给予报销学费的60%。(3)不脱产报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学员,学习毕业凭有效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给予报销学费60%。
9、培训经费的报销程序:(1)专业培训凭相关的学习培训文件,按乡财务报销程序审批。(2)学历培训凭单位同意报读的相关证明、毕业文凭,按乡财务报销程序审批。
五、来客接待制度
1、来客用餐坚持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反对大吃大喝,禁止超标准招待、私客公待和无客聚吃。来客接待对象为上级领导、有关业务部门、兄弟单位等其他来联系工作的同志。
2、凡来客来访者既要做到热情接待,又要做到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午餐原则上禁止接待用酒、晚餐可少量安排接待用酒。值班期间不得擅自搞接待聚餐,特殊情况或有重要来客时请示乡主要领导后方可安排接待用餐。
3、来客用餐要求一律在机关食堂安排。
4、来客用膳须对口接待领导向书记、乡长请示后,由管家领导负责安排,每次来客用膳后,炊事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来客单位、来客人数、用膳金额,由陪客人当场签字。
5、来客实行对口接待和陪客。重要来客和有关特殊业务关系的来客(含外商)由书记、乡长陪,其他来客由管家领导安排对口领导陪客。
六、小车管理制度
1、机关小车为乡公务用车,个人不安排专车。
2、加强小车费用管理,小车修理必须请示书记,实行定点修理,发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汽车用油实行以卡报销。
3、因管理使用不善或爱护不够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由责任人赔偿部分损失。
4、司机应加强责任心,讲究职业道德,遵章行车,文明开车,杜绝违章,坚守岗位,服从调度,按时出车,不私自出车。
5、司机要加强对车辆的保管和维修,保持车况良好,安全可靠,随时能出车,同时要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洗车要自己动手,未经批准不去洗车场洗车,否则,不报销洗车费。节约物料,不私自挪用。
七、文书工作制度
1、认真及时搞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催办、收档工作,做到不丢失,不泄密,不失密。(1)上级机关及相关部门来文、来信均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签收、拆封、登记。除明确收件人的函件由本人拆封外,其他都不得越过办公室文档管理人员自行拆封。(2)外出开会、工作时带回的文件,应及时送交党政办公室登记、立卷。(3)党政办公室收文后,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办理传阅手续,送交相关领导阅示。(4)文件传阅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后送交职能部门传阅、承办,阅办结束后,阅办人应在传阅单上载明承办情况,及时交回党政办公室归档。
2、及时接听电话和做好电话通知登记。
3、乡党委发文必须经党委书记签发,乡政府发文必须经乡长签发。
4、做好文印工作,及时打印各类文件资料,油印清晰。装订整齐,文件立卷,重要合同及相关资料要及时收档。
5、管好党委、政府印鉴,坚持按原则规定用印。
6、协助管家领导搞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7、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登记、保管和分发工作。
8、负责接收、传递、分发有关邮件、报刊杂志。
9、热情接待上级及各地来客,服务周到。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八、印章管理制度
1、印章保管
所有印章应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确保印章不丢失,不得随便交于他人,不得违规使用印章。党委、政府印章交由党政办公室统一保管。
2、印章使用
(1)一般用印。乡党委、政府形成的文件,根据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用印,一般文件由相关工作口子或党政办公室起草,党政办和分管领导核稿,乡主要领导签发,方可用印。
(2)零星用印。①凡各站所及分管口子上报的文件材料、报表需加盖党委、政府印章的,需经其分管领导审核,并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②凡以党委、政府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需经其分管领导审稿同意、党政办公室核稿、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用印。
(3)合同用印。所有经济合同用印需经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会签后,由主要领导签发后用印,合同分别存党政办公室、财政所和相关站所(单位)。
(4)重要用印。涉及干部人事、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需要用印的,需报主要领导批准。任何人员(含党政办公室人员)因涉及自身有关问题需要用印的,必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用印,党政办公室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用印。
(5)带出用印。如有特殊情况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经分管领导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派专人带章随行,有关用印具体情况须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用印回来后立即交归指定保管人员。
3、用印登记
所有印章用印,均要认真登记,以备查考。
4、原件归档
印章使用后,需将有领导审批的原件及时存档。
5、相关责任
未经批准而使用印章的,或违规将印章交予他人的,追究印章保管人员的责任。因不按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一定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的,按照情节轻重,追究印章管理人员和错误用章人员的政治责任或经济责任。
九、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必须保证干部职工有热饭、热菜吃,每餐要有两个以上的菜供应,保证干职按时用餐。必须每天定时供应开水和热水,干职每天每人供应开水1-2瓶。
2、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堂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洁。
3、搞好来客用餐服务,做到每天三餐随时有菜供应来客用餐。
4、食堂每天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各种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公用物品要妥善保管爱护。
5、食堂结算实行日清月结,由食堂管理员管好发票。每月结一次总帐,公布结算情况。招待费与干部职工用膳费分开做帐。
6、食堂必须及时交接饭菜票,做到随时有饭菜票卖。
7、不接待来客时,食堂包厢应关锁好,不得打开。
8、食堂各种购物由管理员具体采购,炊事员验证,出纳付款。各种发票必须由食堂管理员、经手人、证明人签字,三方缺一不可,严禁出现少支多报,收而不报现象发生,同时各项收支需经管家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9、炊事员工作职责:(1)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2)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准时开饭,如工作需要,应延长开餐时间。(3)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4)严禁采用霉坏、变质的食品原料。(5)米、菜、肉等要清洗干净,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6)食堂、餐厅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要每餐一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定时喷洒消毒防蝇药液,做到室内无蝇无尘。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下水畅通,垃圾及时清理。(7)各种炊具和灶具每次用后必须及时清洗,随时保持清洁,严禁使用不洁餐具。(8)乡机关食堂工作由党政办负责日常管理。党政办要定期检查食堂工作,对不按要求操作的人员要给予纠正、教育、警告等,因违反规定且不听劝告的人员将给予解聘。
10、因工作不按要求发生人员食物中毒事件、公共财物被盗或其它事故的,将追究食堂相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解聘。
11、食堂内的各种物料和用具,未经管家领导同意,一律不准外借。
以上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望全体干职共同遵守。
北源乡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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