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每月月底前向书记、镇长、分管领导报送上月财务报表。
2、坚持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每项开支报账(含经管站)须只有经手人签证,交政府领导审核后,分管机关事务领导审批,机关报账员方可办理报销手续。重要开支经党政主要领导乃至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批准。参加会议各项支出、上缴费用凭文件资料,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3、机关财务实行“收支一条线”管理,规范预算外收支管理手续,禁止坐收坐支或以支抵收。
4、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借款,500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初审后方可借支,500元以上须经主要领导或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借款到期后及时归还。非政府干部一律不得在镇财务上借款。
5、政府办公、生活用品,由分管领导同意安排,文书负责购买,任何人不得在外记账,谁记账谁负责。如有特殊情况,需现金结账,开发票后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核准后报销。购买物品严禁使用白发票。
6、机关干部在吉安县范围内因公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或检查,实行报销制,县外按有关差旅费报销文件标准执行。
7、凡下拨的经费(含救灾救济)、补贴,原则上由分管领导提出方案,交书记、镇长审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8、机关干职应爱护好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个人房间的公共财物由办公室统一登记造册,因工作原因调出时,应主动向办公室核点,如有损坏或遗失的,照价赔偿。
二、来客接待制度
1、来客接待对象为上级、同级领导,有关业务部门、兄弟单位等其他职务工作的同志。
2、来客接待应遵循热情友好,厉行节约的原则。
3、来客统一在政府机关食堂用餐,由政府办公室安排,并实行对口陪客,3日内结账。如情况特殊需要在外接待用餐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在本镇范围内的3日内由分管领导签发来客在外用餐通知单,凭通知单和菜单结算;在本镇以外接待的,一律实行现金结算,并在结算后3日内补办来客在外用餐通知单。未经程序擅自在外用餐,谁接待谁负责。
4、招待用餐标准:按八项规定执行。
三、小车使用制度
1、小车使用始终以确保安全,利于工作为宗旨,政府机关小车统一由镇长调度、办公室管理,并做好用车登记。
2、小车司机应规范驾驶,确保人车安全,认真保管车辆。小车维修应先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告分管领导方可进行修理或报销费用。
3、为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机关所有小车(含干部私车)要有序停放。
四、公章、电话、微机使用管理及文件打印制度
1、加强对公章的管理,公章由文书保管,并做好用印登记。除签发打印文件外,党委、政府用公章必须分别经书记、镇长同意才能使用,否则由当事人负责。
2、办公室电话只用于办公室公务联系,禁止电话聊天。
3、接听电话应礼貌和气,需记录或转告的,应认真记录或及时转告,若因未记录而影响工作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
4、政府机关电脑和复印机的使用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除文书和打字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服务中心电脑除加班工作外,工作人员必须在晚上10:00前关闭。机关各口子业务用工作电脑,按照“谁分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应加强日常维护,因个人使用管理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个人负责维修,确因工作造成损坏的,由业务分管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后方可由办公室统一维修。
5、政府机关行文必须坚持严肃规范、厉行节约,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所需发文由分管领导草拟后,需党委发文的由党委书记签发,需政府发文的由镇长签发,后交办公室审核登记和打印。文件原则上都必须在机关打印,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在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在外打印。
6、任何人不得用政府电脑对外打印材料。
五、工作调度制度
1、为确保重点工程(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完成,对招商招工、圩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实行定期调度,即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半年一考核、年终一评比,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2、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和科级领导督办制。每月30日左右,镇主要领导召集相关分管领导召开工作调度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计育、民政、劳动保障、综治信访等业务部门必须进驻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办公,相关部门值班人员,原则上每日上午8:00上班,下午6:00(冬天5:30)下班。各业务窗口人员应尽心尽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持“谁第一时间接待,谁负责跟踪协调处理”原则,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片热情相待,一颗公心妥办,一句好话相送”,“能办即办不拖延,一时难办好解释”,树立机关“五民”好形象。
六、学习考勤制度
1、原则上每周星期一上午8:00(冬天8:30)和每周星期五下午4:00实行例会点到制度,分别布置一周的工作和汇报一周工作完成情况,每周星期一例会本周值班领导要组织全体干部集体学习,学习内容由值班领导商组宣领导选定。对机关干部实行考勤登记,政府办公室做好统计工作,无故缺席一次扣发工资50元,因公出差或因事请假除外。
2、因公出差,一般干部经分管领导、科级干部、经镇长批准后方可认定并报销差旅费,否则以旷工论处,每旷工一天,扣发3天工资。
3、因私需要请假的,科级干部需向书记请假,一般干部向片组长报告同意后,向镇长请假。超过1天以上需书面请假。原则上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5天,假期结束后请假人到办公室履行签字销假手续。节假日值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向主要领导请假。
4、因事请假、个人学习、因病、个人法定假、直系亲属红白喜事,每人每天扣津补贴20元。无故旷工或超过请假日期一天,扣发三天工资,以此类推。
5、考勤结果每月底进行通报,在下月津补贴等工资发放时兑现。
七、食堂管理制度
1、机关食堂实行专人管理,炊事员买菜,管理员验证。管家领导不定期抽查,每月公布收支情况。
2、食堂要确保热饭、热菜和开水,按时开饭。
3、原则上不接受外单位人员到食堂搭膳,确应需要,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4、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食堂物品或在食堂炒菜,不得在食堂退购实物。
5、食堂工作人员应提高服务质量,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得擅自离岗。
八、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1、营造机关院内安静、舒适、健康的工作环境,维护公共卫生,人人有责。
2、机关卫生实行专人分工包干管理,政府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书记和镇长办公室由文书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做到日清周扫;政府大院和政府办公大楼平时由清洁工专人负责,做到日清周扫,确保院内不见垃圾、不长杂草。食堂和餐厅由炊事员负责,做到不乱堆乱放,垃圾及时处理,污水排放畅通,蚊蝇及时消杀。其他各专门办公室由具体工作人员负责。
3、机关院内严禁饲养鸡、鸭、鹅、狗等家禽家畜,食堂备用必须圈养。
九、用电、用水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
1、主张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到人走灯熄,人走水停。办公室加强监管,对损毁的管线、开关要安排人员及时维修。
2、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人人有责。个人房间及办公室财务妥善保管,做到人走门锁。办公室要做好政府院门的日常管理,原则上晚上10:00(冬季9:00)准时关门,早上6:00(冬季6:30)开门。加强群防群治,共同维护机关安全秩序。
以上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里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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