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实施光伏产业扶贫,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为顺利在我镇推进光伏产业扶贫新举措,更好地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里田镇光伏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本着群众自愿、自主选择安装企业的原则,扶持符合光伏发电建设条件的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根据实际安装3KW—5KW的分布式或集中式光伏发电系统,帮助贫困户持续增收。
二、组织保障
为更有力的推动光伏扶贫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刘智谋为组长,镇长刘生根为第一副组长,副书记曾昭军任副组长,各村驻点干部、各村书记、主任、会计为成员的里田镇光伏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扶贫站,曾昭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落实项目的实施、推进及其他日常性工作。
三、扶持政策
(一)担保贷款。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了光伏电站并并网发电,经县供电公司和县发改委验收合格,可申请2.3万元的扶贫担保贷款。
(二)贷款贴息。给予贷款发展光伏产业的贫困户4年贷款全额贴息,分批次直接拨付至一卡通账户。
(三)政策扶持。在我县注册、安装300户以上的光伏企业,参照享受园区工业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上报名录分批组织实施
各村要依据前期摸底上报的安装对象名录,根据县供电公司确定的可接入光伏电站范围及可接入台区明细表首先确定第一批接入的贫困户,之后根据县供电公司技术改进再不断确定接下来的接入批次名单(各村名单见附件)。
(二)因地制宜确定光伏电站建设模式
根据扶贫对象数量、分布及光伏发电建设条件,在保障扶贫对象每年获得稳定收益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光伏电站建设模式和建设场址: 1、“一户一站”建设模式。对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积极性高,具备安装条件的贫困户,可在其屋顶直接建设光伏电站;2、统一建设模式。由镇政府或村委会牵头在符合土地整体利用规划条件下,选择合适的场所(如村委会办公楼、村小办公楼等公共设施的屋顶)按供电部门的技术要求统一建设。
(三)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目标。
各驻村干部及村委会干部要与建设单位沟通协作,根据镇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倒排工期,自我加压,切实抓紧落实,确保9月底前完成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目标。
(四)探索光伏电站投入收益分配多模式。
各村要鼓励贫困户多渠道自行解决资金,鼓励企业和贫困户间按一定的投入收益比共同建设,共同受益,积极联系社会力量、帮扶单位帮助建设,但必须充分考虑贫困户的股份。原则上应保障每位扶贫对象获得年收入1500元以上。在贫困户屋顶及院落安装的户用光伏电站由贫困户管理,收益由贫困户与企业按合同约定执行;乡镇或村委会统一建设的光伏电站由乡镇或村委会统一管理,由乡镇或村委会确定项目收益分配方式,大部分收益应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少部分可作为村集体公益性扶贫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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