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党字[2018]15号
关于印发《里田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里田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里田镇委员会 里田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7日
里田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镇城乡环境整治水平,不断改善城乡面貌及人居生活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美丽中国吉安县样板”目标,按照“空气清新、河水清澈、大地清洁”的总体要求,以环境污染治理、“两违”治理、镇容镇貌整治、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为重点,采取乡(镇)、村(社区)联动的方式,集中力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让“清净整洁”彰显在里田的每一个角落。
二、整治内容
(一)聚焦环境污染治理
1.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三区”规划,在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必须全部关停、拆除或转产,在限养区和可养区的猪场,全部必须建设环保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否则一律依法强制关停,5月底前确保所有不达标猪场全部关停到位。
(二)聚焦“两违”治理
1.农村建房整治。严格执行农村建房标准,从严控制农房建筑体量,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确保农村超高超大建房“零增长”。坚持“一户一宅”政策,确保新建房屋面积、层高、风格符合统一规划。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因地制宜,随形就势,充分尊重村庄现状格局,有效利用已有农房、基础设施、自然环境等资源禀赋,统筹考虑山、水、田、林、路等生产生活要素,尽可能保留村庄原始风貌。
2.蓝色彩钢棚整治。深入推进拆除蓝色彩钢棚百日攻坚行动,各村(居)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确保4月15日之前完成总量70%,确保5月底前,全镇范围内的蓝色彩钢棚全部拆除到位。
(三)聚焦镇容镇貌整治
1.全面开展治脏。集中力量开展垃圾不落地、存量垃圾等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垃圾源头治理,落实垃圾入桶制、清扫保洁制、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大力推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确保全镇环卫保洁、垃圾外运工作有序推进,各村加强辖区垃圾治理监督工作,各村(居)组建里田镇清洁工程微信群,对全镇范围内卫生保洁工作进行监督。
2.全面加强圩镇管理。继续大力开展店招牌匾整治,坚决拆除违法、污损广告牌匾以及沿街建筑上的各类影响城市形象的附着物。加大乱贴乱画、乱披乱挂、乱搭乱建整治力度,及时清理各类小广告、标语、横幅、帐篷、遮阳布等。组织力量对街道两侧的广告牌、灯箱、霓虹灯、等公共设施进行清理、更新和改造。持续深入开展商业门面超店经营整治活动,有效解决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停乱放等问题。
3.全面拆除危旧土坯房。集中力量开展拆除危旧土坯房行动,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农户自行拆除危旧土坯房,对于不配合工作的,各村(居)要组织力量拆除,确保4月底前全面拆除到位。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1日)
召开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总动员、总部署。制定措施,细化责任,动员全镇上下共同参与到城乡环境整治行动中来。
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2日—2018年11月24日)
按照工作目标,集中力量,大力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行动。
3.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24日)
镇里将组织考核组,对城乡环境整治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刘生根任指挥长,习海敏、杨宝任副指挥长,各村(居)支部书记、镇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里田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清洁办,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等工作。
2.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召开动员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全力支持,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3.强化督查考核。由镇城乡环境整治指挥部统一组织,每季度检查一次,分别在4月底及6、4、12月上旬开展。每个村随机抽查1个自然村,检查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以暗访为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拍摄,对照检查标准进行打分,在全镇进行排名通报,排名在后三位的村(居)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将打分成绩纳入年度考核。
附件:吉安县城乡环境整治检查项目及评分标准
附 件
吉安县城乡环境整治检查项目及评分标准(共100分)
1、路面卫生(10分)
主次干道道路路面无白色垃圾、无纸屑、无烟头、无污渍、无畜粪。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2、交通秩序(6分)
人行道、广场公共场所等机动和非机动车车辆停放有序,无违规停放车辆、无僵尸车。每发现一处违规停放车辆的扣0.2分。
3、园林绿化(5分)
公共绿地、绿化带、花坛等整洁美观无杂物、无垃圾。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4、店招牌匾(3分)
主次干道两侧店招牌匾无法修复应及时拆除,无杂乱无序、污损、锈蚀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5、公路沿线(8分)
对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破旧(构)筑物、蓝皮屋进行拆除,交通标志前后500米内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地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路基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对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屋顶垃圾、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6、乡村候车亭周边(5分)
车站、各公交站点、乡村候车亭周边卫生良好,每发现一处乱堆垃圾、污水、污迹等现象扣0.2分。
7、乱扯乱拉(6分)
主干道两侧电缆电线无“乱扯乱拉”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8、经营秩序(5分)
主次干道、重要区域、公共场所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摆摊设点,摊点规范有序,确保摊收场清。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9、农贸市场(6分)
每发现农贸市场一处无序摆卖、污水乱泼、环境脏乱等现象,扣0.5分。
10、村镇容貌(10分)
每发现一处卫生死角扣2分;每发现一处占道经营、乱张贴的垃圾小广告扣1分
11、蓝色彩钢棚拆除(10分)
每发现一处彩钢棚扣2分
12、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20分)
每发现一处占地5平方米以上陈年垃圾,扣2分;每发现一处垃圾、秸秆直接焚烧,扣2分;每发现一处将垃圾倾倒于河塘、沟渠,扣2分;每发现一处房前屋后随意倾倒垃圾,扣1分;每发现一处非正规垃圾转运点,扣2分。
13、超高超大建房治理(6分)
每发现一处在建超高超大农房,扣2分。
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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