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5年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5年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赣财建〔2015〕70号)精神,2015年粮食直补标准11.8元/亩、农资综合补贴标准56元/亩,补贴面积为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的2014年早、晚稻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现将资金分配给你村委会(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委会要在6月17日以前,根据上报农经站的2014年早、晚稻实际种植面积,核定每个农户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金额,并由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村民确认后,将补贴情况表,和公示照片交乡财政所。
二、补贴资金严禁集体代领,用于抵扣各种税款、水费和其他集资款。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对出现违规发放补贴资金和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集资款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