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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期间严明纪律要求深入开展专项督查的活动方案
作者: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5/7/14 编辑:吉安县登龙乡 录入:吉安县登龙乡 浏览次数:

 

关于“五一”期间严明纪律要求深入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方案

 

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单位:

“五一”临近,按照“突出节日时间节点重点开展监督检查”的要求,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狠刹违规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等不正之风,根据县纪委《关于“五一”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深入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关于“五一”期间严明纪律要求深入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方案》,具体工作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五一”节期间。

二、监督检查对象

全乡党员干部。

三、监督检查内容

1、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娱乐。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进入私人会所参加吃请娱乐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私人宴请活动。严禁党员干部与服务对象带彩娱乐,严禁在公共场所带彩娱乐。

2、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活动,严禁接受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要求提供旅游活动。

3、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吃请、健身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上述活动。“五一”节期间公车一律封存停用。

4、严禁违规收送“红包”行为。严禁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严禁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严禁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物品等。

5、按照有关规定应严格执行的其他事项。

四、监督检查主要方法

此次督查,乡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抽调乡纪检干部组成督查组,深入基层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进行。乡纪委公开信访举报电话(0796-8756006)认真受理违反中央、省市县规定的各类投诉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受理,及时回应。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八项规定出台至今,中央言出必诺,多次强调改进作风要做到善始善终,防止虎头蛇尾,避免"一阵风"。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省市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的精神要求,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和紧迫感。

2、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通过自查推动各项规定要求的高标准贯彻落实。督查组要认真履行执纪、问责、把关职责,逐项内容抓好督查,逐项环节抓好落实,对被检查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客观的分析判断,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指出存在问题,督促限时整改,进一步推进全乡作风建设成效的巩固深化。

3、严肃责任追究。但凡因督查不认真、走过场,出现失察失纠,或被督查单位配合不积极,消极被动应付,甚至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者,要严肃追究责任。对顶风违纪的,一经调查核实,将严肃查处,并在全乡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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