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低保
管理单位: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0796-8442239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省财政补助,县级财务配套
覆盖范围:全县
支持对象:城乡低保对象
申请条件:家庭月收入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保障标准:2015年省定标准是城市450元/月.人;农村240元/月.人
申报及补贴流程: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委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组织入户调查并召开听证会再公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社会化发放补助资金(城市通过邮政银行社会化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2、城乡医疗救助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省财政补助,县级财务配套
覆盖范围:全县
支持对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
申请条件:享受了民政服务对象和符合19类大病的达到一定金额的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
补贴标准:民政服务对象是按60%、50%报销,2-3万元封顶;低收入家庭按30%报销,1万元封顶。
申报及补贴流程:本人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社会化发放补助资金→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3、农村五保供养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省财政补助,县级财务配套
覆盖范围:全县
支持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三无”对象
申请条件:符合“三无”条件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补贴标准:2015年省定标准集中供养305元/月;分散供养:260元/月。
申报及补贴流程: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公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农户一卡通发放补助资金,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4、高龄补贴
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政策内容:高龄补贴
覆盖范围:全县
支持对象: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
申请条件:80周岁以上老年人
补贴标准: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申报及补贴流程: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核实→县(市、区)民政(老龄)部门审批→县(市、区)民政(老龄)部门发放。
5、老年人免费乘车
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政策内容:老年人免费乘车
覆盖范围:全县
支持对象:全县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
申请条件:凡年满 70周岁以上,户籍在我县县城、敦厚镇、凤凰镇、永和镇、横江镇(即“一城连四镇”,下同)范围内的老年人,均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免费乘车证。属我县户籍,非“一城连四镇”范围内的常驻县城70周岁以上老年人,经居住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居住证明,也可办理免费乘车证。
补贴标准:吉安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所有两位数字以内的公交线路(包括吉州区、青原区内)均属我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范围。
申报及补贴流程: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2寸免冠照片两张)→县行政服务中心公交公司窗口审批。
6、临时救助
管理单位: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0796-8442239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省财政补助,县级财务配套
覆盖范围:全县
支持对象:城乡低保、城乡低保边缘户
申请条件:因灾、因病、因突发性事故等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补贴标准:600元起付线,400元为分档递增金额,城乡低保最高不超过5000元,低保边缘户最高不超过3000元。
申报及补贴流程: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村(居)委会审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社会化发放补助资金,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7、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资金来源:省财政补助,县级财政配套
覆盖范围:全县
支持对象:城乡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和抚养人或监护人为贫困家庭的社会散居孤儿
申请条件: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死亡、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
补贴标准:2013年省民政厅、财政厅定的标准是机构供养1100元/月;社会散居700元/月。
申报及补贴流程:提出申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通过农户一卡通发放补助资金。
8、残疾人优惠政策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全县享受低保且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各类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每人每月补贴50元(600元/年)。
(2)阳光助残扶贫
全县残疾人,阳光助残扶贫示范基地、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阳光助残种养业扶贫大户。
申请条件:
1、阳光助残扶贫示范基地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中安置20名以上残疾人就业的涉农企业、农村生产合作组织。B、有三年以上正常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C、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较好的市场前景。D、辐射带动2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从事种养业。2、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中安置10名以上残疾人就业的涉农企业、农村生产合作组织。B、具备正常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C、辐射带动1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从事种养业。3、阳光助残种养业扶贫大户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A、阳光助残种养业扶贫大户业主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B、可为家庭作坊式经营,种植养殖规模高于家庭规模。C、安置3名以上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3户以上残疾人家庭从事种养业。
补贴标准:
1、阳光助残扶贫示范基地资助10万元,扶持2年。2、阳光助残扶贫基地资助7万元,扶持2年。3、阳光助残种养业扶贫大户资助4万元,扶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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