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塘乡彩钢棚拆除攻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在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上走在前列”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力打造“清净、整洁、精细、秀美”城乡面貌。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拆除蓝色彩钢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做到全乡范围内的蓝色彩钢棚“零增量”、“全面消化存量”,确保在2018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乡内蓝色彩钢棚专项整治任务,全面消除蓝色彩钢棚。
二、工作步骤
全乡范围内的蓝色彩钢棚专项清理整治,按照先易后难、集中整治、成片成规模的要求逐步推进,形成拆除蓝色彩钢棚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一)调查摸底、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3月28日—4月15日)。各村居负责将辖区内蓝色彩钢棚情况登记造册,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报送至乡党政办,并向违建户下达限期自拆通知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16日-5月31日)
在摸清底细、选准对象的基础上,将任务一一分解细化,落实到人,确保每个蓝色彩钢棚对应一名乡村干部、党员。各片、各驻点干部和村居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蓝色彩钢棚有计划地实施拆除,确保5月底全面完成全乡的蓝色彩钢棚拆除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15日)
乡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安塘乡彩钢棚拆除攻坚工作方案》,对蓝色彩钢棚拆除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影响拆除工作整体推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经验
对开展蓝色彩钢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认真分析、寻找治本之策,总结一批好的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再次对辖区内的蓝色彩钢棚进行彻底排查,坚决防止已拆除的违搭“死灰复燃”。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我乡拆除蓝色彩钢棚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全体班子领导、各村(居)支部书记及国土、规划、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塘乡拆除蓝色彩钢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奖惩措施
每个村居缴纳1万元保证金,根据蓝色彩钢棚拆除进度、效果进行奖惩。在时间截止要求内完成任务的,返还1万元保证金。超过时间节点、工作一直滞后不能推动的,扣罚保证金,并予以组织纪律处分。保证金统一交至乡清洁工程专账,专人管理,确保奖惩兑现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蓝色彩钢棚严重影响乡村形象和经济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思想动员,克服畏难厌战情绪,认真组织部署,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迅速统一到全乡“出重拳”清理整治蓝色彩钢棚决策部署上来,服从服务于全县建设大局,切实增强好蓝色彩钢棚清理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行拆除住所搭建的蓝色彩钢棚,限期未拆除的,将由纪检、组织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自媒体、车载宣传喇叭、悬挂横幅等各类宣传载体和信息平合,加大整治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和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拆除蓝色彩钢的蓝色彩钢棚行动,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氛围,确保拆除蓝色彩钢棚专项行动健康有序推进。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单位为清理整治蓝色彩钢棚工作责任主体,各村居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为本辖区内蓝色彩钢棚清理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片片长、副片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指挥。
(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制止和拆除蓝色彩钢棚是一项艰巨、复杂、繁重的工作任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务求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杜绝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五)坚持标准,加强调度。这次整治,要求对全乡内所有违章搭建的蓝色彩钢棚实施拆除,决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将蓝色彩钢棚“改头换面”,“改色处理”以应付检查。工作进度每10天调度一次,进度排名后三位的村(居)支部书记要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六)长效管理,巩固提高。此次蓝色彩钢棚清理整治活动,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及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清理整治工作中边整改边巩固,建立健全政策宣传、强制拆除、信访维稳、督查考核和领导,联保、巡查等各项制度,真正做到常抓不懈,长效管理。
各村(居)在4月3日前将蓝色彩钢棚调查摸底表报送至乡政府,同时每周四中午12点前报送治理进展情况,拆除宗数、面积、累计进度等指标。
安塘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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