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党字[2017]14号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乡直办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重点项目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官田乡委员会 官田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8日
官田乡2017年重点项目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2017年乡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涉及招商引资、美丽乡村、交通、农业产业化、清洁工程等20个全乡重点调度项目。为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保证质量,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所列入的重点调度项目和重点帮扶项目,均由乡领导主抓,并确定协抓单位和个人,主抓领导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 主抓领导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资金筹措、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管理协调等全权负责。
主抓领导和协抓人员具体负责制定项目建设和工作推进方案,制定工程建设时间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建设情况小结和建设情况总结。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请上级出面协调重大问题。
第三条 所列重点项目从前期工作开始至竣工阶段的所有工程(工作)量应作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按月进行细化分解、安排。
第四条 每个项目的主抓方将项目每月进展进度情况在当月26日前报乡重点工程办,在每月项目调度会上汇报。
第五条 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六条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标准,杜绝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重大事故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第七条 重点项目考核。年底乡党委、政府对所有重点项目分重点调度项目和重点帮扶项目分别进行考核,并在重点调度项目和重点帮扶项目内分别分类评优。
第八条 考核组织。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纪委牵头,从各部门抽调干部分组进行考核。
第九条 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其中,目标形象进度占80分,由各考核组负责实施;项目调度占10分,由综合协调组负责实施;督查情况占10分,由督促检查组负责实施。
年终考核初评结果经综合核定后,报乡党委、政府审定,设重点调度项目推动奖,经济奖励和政治鼓励相结合。
第十条 凡被上级行业部门通报批评的,在年终考核时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第十一条 因国家政策发生调整或县委、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调整,经研究确定暂不能实施的重点项目,或对年内工作目标要求作了调整的项目,年底不列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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