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村级目标管理,全面、客观、公正、有效地对村级开展目标责任制的综合考核,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作用,树立考核结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调动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落实。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乡十一个村委会
二、考核内容、分值(总分200分)
(一)招商招工工作(12分)
1、提供了有较高价值(以书面形式)的招商引资信息(2分)。
2、全面完成招工任务(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二)向上争资(2分)
全面完成向上争资任务(市以上1万元,本县2万元)的计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三)脱贫攻坚工作(80分)
1、巩固扶贫产业成果(15分)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正常(包括财务规范化管理运行),扶贫产业成效明显的计5分,否则不计分;
有收益的合作社落实了产业分红的计5分,否则不计分;
③年内新增贫困户2户以上产业发展的计5分。
2、安居工程(含基础设施建设)(15分)
按要求全面完成危旧房改造及新建任务的计10分,否则不得分,每少完成一栋罚村委1000元;
按要求全面完成贫困户入户路硬化,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计5分,少完成一户扣1分,扣完为止;
3、光伏产业(15分)
按照应贷尽贷50%的原则完成“光伏贷”任务的计15分,否则每少一户扣0.5分,扣完为止;
4、国家第三方评估验收(35分)
顺利通过国家第三方评估验收的得35分,凡出现重大问题影响官田乡率先脱帽的计零分。
(四)清洁工程(40分)
1、公共场所基础设施和环卫设施完善的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
2、农村保洁员队伍工作到位的计5分,否则酌情扣分;
3、宣传到位即每个自然村召开一次清洁工程专项村民大会的计3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4、农户保洁费收取到位、保洁员工资足额发放到位的计5分,否则不计分;
5、农村清洁工程理事会每月实实在在开展一次卫生评比并将评比结果、户主家庭环卫手册和保洁员手册填写到位的计5分,否则酌情扣分;
6、农村清洁工程检查验收20分,按照每次检查结果得分的平均分值除以100乘以20分计算。被上级明察暗访组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40分扣完为止。
(五)社会稳定(16分)
1、创安工作(2分):实现年内无邪教活动,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群众性纠纷械斗的计2分;
2、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1分);每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且效果较好的得1分;
3、安全生产(2分):在辖区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
4、信访工作(5分):3人以上赴乡非访每例扣1分;年内不发生赴县3人以上非正常集体访的得5分;赴县3人以上非正常集体访的每例扣2分,扣完为止;出现赴县以上非正常集体访的不得分。
5、公众安全感(6分):上级民调出现一例不安全用户的扣2分,并罚村委500元/例。
(六)党建工作(13分)
1、组织建设(7分)
组织健全,班子得力,团结协作,能较好完成各项工作的计1分;
年内培养1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计1分;
“两学一做”、“一树两强”、“三创三先”活动开展有声有色上级检查通过的计2分,上级检查被通报批评的不得分;
④按时收看远程教育任务的计1分,未按时收看的按比例扣分
⑤顺利完成村级换届工作计2分,否则不得分。
2、宣传工作(2分)
①按时按质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计1分;
②完成一篇以上宣传报道任务计1分,否则不得分。
3、党风廉政工作(4分)
①年内未发生乡以上认定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案件的得1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计1分,否则被有关单位处理或通报的扣1分,未发生违规违纪案件的计1分,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上级检查无问题的得1分。
(七)农业农村工作(20分)
1、水利建设(1分):按要求及时完成渠道清淤或水利设施维修任务的计1分。
2、动物防疫(1分):达到县防疫要求,防疫面达100%计1分。
3、水费收缴(2分):按要求及时完成水费任务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
4、土地管理和规划(2分):出现一起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此项不得分,同时罚款村委会1000元;发现一起违法违规占用宅基地建房的扣1分,同时罚款500元;有“增减挂”项目未及时落实经营主体和组织复垦并经营的扣1分,扣完为止。
5、公路建设(2分):及时维修恢复道路畅通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
6、计划生育工作(3分):以乡计生办考核结果为主。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工作(3分):完成任务的计3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
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工作(3分):完成任务的计3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
9、林业工作(3分)
①森林防火(2分):年内发生被县以上通报森林火灾(100亩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得0分,县、乡通报火点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②签订天然商品林停伐协议管护协议并落实补助资金的计1分,否则按比例计分。
(八)武装工作(2分)
及时完成县、乡武装部下达的各项任务计2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九)村办实事项目(5分)
完成2件村办实事项目的计5分,每少一件扣2.5分。
(十)乡领导班子对村级民主评议(10分)
三、加减分项目
1、全面完成各级政府下达的重点项目计4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2、有新农村建设点和整村推进项目的村委会加4分,按县、乡考核比例结果得分。
3、招工工作:每超一名加0.5分,加分不超过10分。
4、招商工作:引进项目入园加20分,实际利用资金1000—3000万奖3000元,3000—5000万奖5000元,5000万—1亿奖1万元,1亿以上奖2万(奖励对象为第一引荐人)。
5、完成高标准粮田任务的加4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6、接受乡级以上先进典型现场会的分别加:乡2分,县4分,市6分,省10分。
四、奖励与处罚
1、对总分排前三位的村委会由乡党委、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奖金额为: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500元,第三名4000元,但总分不得低于180分,奖金的60%用于奖励村书记、主任。
2、设脱贫攻坚特别奖: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二等奖1名,奖金1.5万元;三等奖2名,奖金1万元,80%用于奖励村“三大头”。
3、年内各村在某方面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可设特别贡献奖。
4、总分达到160分以上,村“三大头”可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奖金。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先资格:
①国家第三方评估验收出现重大问题影响全乡脱贫摘帽的,并实行一票否决;
②清洁工程检查验收评比累计3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或被上级通报影响全乡绩效考核的;
③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信访工作出现影响乡里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中评先达标,出现重大群体事件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并实行一票否决;
④森林防火工作被县以上通报批评的或过火面积100亩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
⑤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⑥排在倒数一、二名的,且总分低于160分的,村支书、主任实行诫勉谈话制度。
中共官田乡委员会
官田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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