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乡直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县办字﹝2016﹞36号文件精神,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掀起脱贫攻坚高潮,确保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根据县委、县政府开展“脱贫攻坚月”的要求,乡党委、政府研究就推进此项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活动时间
2016年4月25日-5月24日 为期一个月。
二、参加人员
县里安排挂点帮扶相关人员、乡党委政府党员干部、村级全体党员干部。
三、活动内容
以完成“五个100%”为目标,全面完成产业脱贫、安居脱贫为重点的脱贫任务。
(一)所有行政村100%完成1个以上专业合作社的组建
全面推广永阳江南村“支部引领、干部带头、村民参与、贫困户全覆盖”的四统一分全覆盖的合作社模式。贫困户以贷款资金、劳动力、土地资源等方式入股,通过股金分红、土地租金等途径实现增收致富。专业合作社成立必须在5月15日之前全面完成。
(二)所有贫困户股权凭证100%发放到位
县里已明确将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给予2000元产业扶持资金,各村必须将资金以股金的形式入股到本村或本乡镇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内,实现贫困户产业脱贫全覆盖。活动月期间,必须帮助贫困户落实资金入股、落实股权证、落实分红收益标准等任务,确保每户参与产业脱贫的贫困户均有农业产业股权凭证。
(三)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0%落实光伏产业
根据县里出台的光伏扶贫工作意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充分调动广大贫困户发展光伏扶贫项目积极性,努力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产业全覆盖。在4月底以前,签订好同光伏企业的合作协议。根据安排由贫困村先行,逐步到非贫困村,在5月底之前完成安装任务。
(四)所有“十三五”贫困村的村庄整治100%完成规划
结合县里相关安排,对列入村庄整治和新农村建设点的自然村要在4月底完成村民理事会的组建工作。由村民理事会提出对村庄的改造计划,争取在5月中旬前完成对村组的现场勘查,5月底完成初步设计。
(五)行政村100%完成土坯房拆迁或加固维修
1. 在5月5日前,对有人居住和无人居住的土坯房(含附属房)进行一次精准核查,核查结束后,土坯房拟改造对象在村小组、村委会、乡人民政府“三榜”公示。在5月8日前,将2016年土坯房改造最终花名册上报至县土坯房改造指挥部。
2. 在5月24日前,所有行政村必须完成土坯房拆除任务,拆除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带头”:即列入2016年新农村建设点和扶贫村整治点的村小组率先带头、村党员干部率先带头、建档立卡贫困户率先带头、从2004年至今已享受移民搬迁政策的农户率先带头、从2009年至今已享受危房改造的农户率先带头。土坯房拆除和改造工作实行“一日一通报、一周一调度”机制,全面启动土坯房新建或维修工作,开工率达90%以上。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
乡里成立以杜爱民同志为组长,王峰同志为第一副组长,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为副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组,由肖艳明、黄雯瑾、刘倩雯、刘和倩为成员,具体落实此项活动。
(二)明确目标
以全面完成五个100%为目标,将脱贫目标、脱贫任务、脱贫措施细化到村、细化到户、细化到人。要充分开好村党员干部大会,宣传政策,同时各村小组也要召开好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做到家喻户晓,政策人人皆知。
(三)保证纪律
要按照“作风过硬、工作过硬、时间过硬”的要求,对照目标任务和活动内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将每周一调度的结果要及时通报全乡,同时迎接好县里对脱贫攻坚月的督查和考评。
附件:指阳乡土坯房改造工作人员安排表
中共指阳乡委员会
指阳乡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