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紧贴中心 统一主题 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的通知》(吉党建字〔2017〕3号)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发布2017年8月“党员活动日”主题的通知》(吉县组字〔2017〕45号)精神,2017年8月“党员活动日”的主题确定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员活动日”,引导广大党员在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工作中示范带头、发挥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8月4日(星期五)。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
二、学习内容
在深化对7月“党员活动日”学习篇目学习的基础上,做好以下篇目的学习。
1.必学篇目:
(1)《中国共产党章程》,重点是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点是: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节选自习近平同志2013年6月1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胡世忠同志2017年6月6日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摘要,工作通报第19期);
(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人文社区 温馨家园”三年提升工程 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意见》的通知(吉办字〔2017〕113号)。
有关学习篇目将汇编并在吉安党建网、吉安组工微讯上发布,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下载和学习。
2.参考篇目:《烂石生好茶》(作者:徐文秀。《人民日报》2017年5月9日4版)。
三、活动形式
本次“党员活动日”,要认真组织有关规定篇目的学习,并在抓好“学”的基础上,突出“做”这个关键,以开展实践活动为主要形式。
“党员活动日”当天,各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及党组织实际,采取走访慰问、义务劳动、政策宣讲、科普教育、帮扶脱贫等各类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目标要求
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党员活动日”,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精神,进一步围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创建工作,引导和督促党员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创建工作中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党支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等有关前期准备工作;各党支部要及时将活动的内容、方式、取得的成效等有关情况书面报上一级党组织。各党支部召开会议照片请于8月4日(星期五)下午上报乡党政办,未报照片的党支部将扣除部分党员活动经费。
中共指阳乡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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