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严把四关”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近年来,吉水县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各级相关规定,“严把四关”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是严把建章立制关。相继完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严肃财经纪律若干规定等制度文件,做到经费标准“一把尺子”量,对提高全县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严把预算管理关。年初,严格预算编制,对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实行总额控制,做到单独分项列支,细化到具体明细科目。年中,加大对“三公”经费支出的检查审拨,完善预算核销制度,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及以招商引资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年终,抓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决算,从资金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支出规模。
三是严把动态监督关。加强支付环节动态监督,对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时统计、分析,对监测到异常动态的预算单位及时提出警示;建立预算指标控制制度,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对超额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一律不予支付。
四是严把信息公开关。依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除涉密单位按要求仅公开三公经费以外,全县所有县直单位和18个乡镇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都按时、按质全面公开,使“三公”经费的使用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着力从公开透明上强化监督。(阜田镇财政所袁名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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