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范围、对象及建房标准
1.明确改造范围。全市集体土地上的危旧土坯房(包括危旧房和土坯房,其中危旧房必须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经鉴定为C级局部危房或D级整幢危房),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危旧土坯房改造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2.界定改造对象。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只要是现在仍然居住在危旧房和土坯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士家庭、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家庭、因灾倒损房户和其他贫困户等都可纳入改造对象范围。
3.统一建房标准。①占用宅基地建房:指农户在原来的宅基地或者通过流转得到的宅基地上拆旧建新。每户宅基地面积60-90平方米;②公寓式联户建房:指在圩镇规划区城郊结合部或中心村,实行联户共建的建设模式。每户建筑面积70-90平方米;③乡(镇)村统一建房:指考虑困难群体,由乡(镇)、村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模式。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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