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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直单位帮扶农村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
来源: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7/11/24 录入:市委农工部 浏览次数: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直单位帮扶农村工作

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

  

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庐陵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度市直单位帮扶农村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1

2017年度市直单位帮扶农村

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从今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市直帮扶农村工作和帮扶社区工作合并考评,由市新村办、市委组织部分别制定考评办法,现将市直帮扶农村工作(美丽乡村、扶贫、民族村)考评办法制定如下:

  一、考评对象

  市直农村工作帮扶单位(含市直美丽乡村建设帮扶单位、市直定点扶贫单位、市直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建设帮扶单位)。

  二、考评内容和计分办法

  考评指标共分六个方面,总分值100分。

  (一)帮扶村个数(5分)

  挂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村点计2分,定点帮扶贫困村点计2分,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建设村点计1分,没有该项帮扶任务的单位不计分。

  (二)帮扶资金(25分)

有美丽乡村、定点扶贫、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建设三项帮扶工作任务的单位合计帮扶资金(含项目和物资折款)43 万元,其中美丽乡村建设帮扶10万元及以上,计10分;定点扶贫25万元及以上,计10分;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建设8万元及以上,计5分。帮扶资金达到以上标准得满分,未达到按比例计分。市新村办、市扶贫和移民办、市民宗局分别按以上标准对帮扶单位进行评分后,由市新村办汇总计分,没有该项帮扶任务的单位得该项平均分。

(三)村庄整治(40分)

  1.编制规划(5)按照美丽乡村“整洁美丽、和谐宜居”要求编制村庄建设规划(3分);村庄建设项目符合村庄规划(2分)。

2.农村安居工程 (5)按照“实事求是、应改尽改”要求,完成年初下达的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1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和“拆旧建新”制度,依法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2分);农房建筑面积不得突破350平方米,层数不得超过三层(2分)。

3.彰显特色(3)。新建房屋统一按照城建部门设计的庐陵建筑风格或客家、少数民族风格户型建造,已列入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村按照进度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4.基础设施(15)。大力实施“七改三网”建设(“七改”指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栏、改塘、改沟,“三网”指电力、广电、电信网络的完善),实现村内主干道、巷道、入户道硬化通达率达100%3分),自来水入户率达98%3分),水冲厕入户率达95%3分),村庄生产、生活保障用电需求(3分),电话、手机、电脑的信息网通达覆盖到村(3分)。

  5.农村“清净整洁”(10)。农户门前三包,垃圾分类桶(袋)装,河道、沟渠、水塘水清、无垃圾(3分);村庄建垃圾分类棚屋,配有保洁员,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4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3分)。

6.村庄绿化(2)。进村道路及村内干道绿化(1分),房前屋后空地和农家庭院绿化(1分)。

(四)产业发展(10分)

1.一村一品(4分)。因地制宜选择六大富民产业或者当地特色产业,制定一村一品发展规划,产业落实到户(2分);一村一品的村产值占60%以上,或者农民从一村一品中获得的纯收入占总数60%以上(1分);有条件的民族乡村应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促进群众增收致富1分)。

2.专业合作社(3分)。村庄有专业合作社,50%农户参加了专业合作社组织(2分);合作社在推广技术、开拓市场、组织销售等方面发挥显着作用(1分)。

3.农民增收(3分)。村点农民人均增收高于全县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3分)。

(五)社区建设(5分)

1.场所设施(2分)。村点有村民议事室、文化阅览室和便民服务点等活动场所(2分),少1项场所扣1分。

2.便民服务(1分)。村民就医、幼儿就学、农资商贸、纠纷调解、农民培训等配套服务完善(1分)。

3.乡风文明(1分)。大力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治理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和乱埋乱葬,弘扬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生活方式,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1分)。

4.组织建设(1分)。建立“一组两会”(村党小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民主管理模式,村民议事、村务财务公开、村规民约、一事一议等制度完善,执行到位,村民对理事会工作满意(1分)。

(六)保障措施(15分)

  1.责任落实(4)。组建了帮扶工作组,及时进驻帮扶村开展工作,工作组做到工作不断线(1分);制定了年度帮扶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内容具体,措施明确(1分);工作组建立了学习、工作、考勤等制度(定点扶贫帮扶工作组成员保证每月有人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2分)。

  2.领导重视(3)。主要领导每年到村开展调查研究,现场办公2次以上(定点扶贫帮扶工作组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到村现场办公1次)(1.5分);分管领导到村指导工作至少10次(1.5分)。

  3.信息报送(2)。及时报送帮扶规划、年度计划、工作信息、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表,帮扶工作简报刊登一篇信息得0.2分。

  4.结对帮扶(2)。每名厅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3户贫困户,每名县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2户贫困户,每名科级以下干部帮扶1户贫困户(1分);干部为结对贫困户捐款或捐物,帮扶成效明显(1分)。

5.组织培训(4)。组织帮扶村劳动力参加实用技术培训(1分);群众参与率达5%以上(1分);组织了帮扶村劳务输出(1分);组织致富能手带动困难户就业或创业(1分)。

市新村办、市扶贫和移民办、市民宗局分别对帮扶单位进行评分后,由市新村办按35%45%20%的比例汇总计分,没有该项帮扶任务的单位按该项平均分计算。

  三、考核方法

  1.单位自评。201712月上旬,各市直帮扶单位根据考评内容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市、县(市、区)新村办、市扶贫办、市民宗局各1份。

  2.组织考评。201712月中旬,市新村办、市扶贫和移民办、市民宗局分别组织考评,采取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等进行考评。由市新村办和市委组织部共同商定汇总考评结果,并拟出考评等次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3.下列情况取消帮扶工作评优资格。一是帮扶村群众对市直帮扶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工作满意率低于95%的;二是帮扶工作存在问题,导致群众上访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三是自查自评工作中出现严重弄虚作假现象的;四是每项帮扶工作到位帮扶资金不足规定额度三分之一的。

  四、表彰奖励

由市新村办、市委组织部分别牵头对市直帮扶农村工作和社区工作进行评分,并按照各占70%30%的比例计算考评总分,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帮扶农村和社区工作的优秀单位不超过40%,合格单位不超过60%。帮扶农村工作考评得分90分及以上,且帮扶美丽乡村点、定点扶贫村、少数民族村建设资金分别达10万、25万、8万以上的单位才具备资格评为帮扶农村和社区工作优秀等次;考评得分8089分,且帮扶美丽乡村点、定点扶贫村、少数民族村建设资金分别达5-10万、15-25万、5-8万元的单位才具备资格评为帮扶农村和社区工作合格等次;考评得分80分以下的单位帮扶农村和社区工作评为不合格等次,同时不能评为市直综合目标考评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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