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督查通报
一、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紧扣“一年全面铺开、三年提前验收”的总目标,以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机制为重点,在落实工作责任、抓好规划布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设施建设、健全保洁队伍、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乡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1.强组织,明责任,扎实推进农村清洁工程落到实处。今年2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吉安市开展农村“清净整洁”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利用3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整治。5月底,又下发《关于大力开展镇村环境集中整治的实施意见》,利用半年时间深入推进镇村环境整治工作。各地把农村清洁工程列入县(市、区)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当成全县(市、区)一项重要的攻坚战役推进。一是健全了工作机构。各县(市、区)、乡(镇)级都成立了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清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加强工作力量,从相关单位抽调了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并落实了相应的办公经费。二是落实了工作责任。各地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作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并实行“县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工作责任逐层向下落实,建立健全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三是完善了督查考核制度。为促进农村清洁工程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各地都建立了农村清洁工程专项督查、随机抽查、考核评比制度,定期调度、定期督查,重点督查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保洁人员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群众满意度等,对工作进展偏慢的地方进行舆论曝光、工作约谈,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遂川县实行清洁工程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年度检查验收不达标的乡镇,不能评为农业农村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先进乡镇。青原区采取“牵头单位一周一督促、项目推进小组一月一调度、区指挥部双月一通报、区四套班子半年一巡查“的四级督查评比机制,督促农村清洁工程出实效。吉州区制定了农村清洁工程考评细则,通过日常巡查与每月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镇的工作进行考评打分,年终根据全年考评结果进行奖补,不合格的镇不予奖补;对季度、年度排名靠后或有重大工作问题的镇,进行通报并进行约谈追责。井冈山市将日常运行经费的30%与考核评比挂钩,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90分以下的按比例拨付,扣除下来的运行费全部用于奖励90分上的乡镇场,同时,在井冈山电视台设立曝光台,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到位的乡村进行曝光。万安县每个月深入全县各地进行一次暗访督查,每两个月对各乡镇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对督查中发现问题较严重的乡镇和村组,采取电视曝光的方式进行惩处;对每次考核不达标的乡镇,采取表态发言、工作约谈、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惩处。
2.抓设施,夯基础,显着提升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水平。一是垃圾处理设施明显改善。各地以建设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系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了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投入,关闭、拆除或改造了一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简易填埋场、垃圾焚烧炉,积极建设和完善技术标准高、符合环保要求的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全市乡村新建垃圾中转站26个,新增垃圾转运机动车65辆,新增垃圾清运板车(三轮车)2746辆,清运垃圾35.7万吨。目前,全市乡村建有环卫所214个,垃圾中转站167个(其中压缩中转站92个),配备垃圾转运机动车612辆,垃圾清运板车(三轮车)15826辆。安福县与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全市率先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合作项目,采取PPP合作模式,项目经营期30年(含2年建设期),项目分2期建设,一期工程暂定100亩,预计建成后,垃圾处理量可达300吨/天。安福县按照“县有处理场、片有中转站、乡有填埋场、村有收集点、户有分类桶”的要求,新建了一座大型垃圾处理场,分片区新建农村垃圾中转站19座,15个乡镇新建了垃圾填埋场,购置收集用人力或电动车989辆。峡江县统一购置11辆封闭式垃圾压缩转运车分配至各乡镇,集中采购与垃圾车配套的铁质240L垃圾转运桶1707个,实行垃圾统一转运;各乡镇购置各类中小型垃圾清运车7辆,配置垃圾收集桶 4350 个。泰和县配置垃圾清运车31辆,聘请保洁员1456名,购置垃圾分类桶32659只,建成新型环保热解炉4座。二是垃圾治理队伍不断健全。各地积极将城市环卫机制导入乡镇和农村,按服务人口3‰左右配备保洁员,基本做到每个乡镇有一支环卫队伍,90%以上的自然村均配备了保洁员,并建立和完善了保洁员花名册,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的保洁员队伍。目前,全市乡村共配备农村保洁员19230人,比上年新增1022人,保洁员年平均工资达6000元以上。吉水县坚持“县指导、镇落实、村负责”的原则,各村按照大村每80户、小村30-50户的标准,为每个自然村至少聘请1名保洁人员的要求选聘保洁员,在全县18个乡镇建立市容管理站并负责村镇垃圾中转工作,由镇政府负责落实转运人员和工资发放,全县共聘请保洁人员2244人。吉安县共聘请农村保洁人员2950人,村庄按每50户左右配1名员,做到每个乡镇有一支环卫队伍、每个自然村至少有一名保洁员。三是垃圾治理模式趋于优化。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科学确定了不同地区农村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推进了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部分有条件的地方还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把环卫作业中经营性服务项目推向市场,采取公开竞标等方式选择专业保洁队伍或保洁公司,有效实现了“管干分离”、提高了服务质量。新干县积极推进市场化垃圾收转运服务全覆盖,全县除七琴、城上2个乡镇外,其他11个乡镇都和农村垃圾收转运服务提供方(广东中航城市环卫有限公司)签订了农村垃圾手转运服务合同,并将垃圾收集桶配置到各自然村,农村垃圾收转运服务正在试运行中,年内,全县所有乡镇可全部完成农村垃圾收转运服务合同签订,市场化农村垃圾收转运服务将全面正式运行。峡江县金坪民族乡将环卫保洁工作外包,让市场之手接过环卫“扫帚”,通过“环卫市场化”破解“垃圾围村”难题。
3.增投入,筹资金,大力改善农村清洁工程的资金瓶颈。各地坚持“以县为主、乡镇为辅”原则,将垃圾治理费用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实行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县级政府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设施设备的建设费用,县、乡两级政府承担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保洁及保洁员工资等日常运行保障费用。各县(市、区)财政按照全县农村人口人均不少于40元/年的标准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比上年提高了10元/年,乡(镇)按照全乡(镇)农村人口人均不少于10元/年的标准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据统计,2017年全市县、乡两级共预算安排农村垃圾治理资金2.54亿元,比上年增加2100万元,其中设施设备建设资金1.13亿元,日常运行维护保障资金1.41亿元。吉安县安排了专项资金5000万元为全县19个乡镇新建了垃圾压缩站和配备垃圾压缩车等清洁工具,解决了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和每个乡镇35万元土建工程设施资金;县财政安排2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全县农村清洁工程工作以及解决各乡镇压缩中转站的运行费用。同时,各地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出台了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办法,由村理事会向村民收取一定费用,自主收费,自主管理,主要用于支付保洁员的工资、添置保洁工具以及环卫设施的维护。永丰县各地按每人每年10—30元的标准适当向农户收取卫生保洁费,农村“一事一议”筹集农村垃圾治理资金150万元。永新县共吸收社会捐赠资金120多万元,龙门镇黄岗村一成功人士支持家乡开展存量垃圾整治一次性捐赠10万元;里田镇九西村在外创业人士每年都捐资2万余元用于村保洁员工资补贴。万安县对25户以上贫困村还另外按50元/人的标准追加环境整治补助资金908.6万元。
4.广宣传,抓整治,有效营造农村清洁工程的浓厚氛围。一是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全市各地通过电视、报纸刊发专栏、刷写标语、出黑板报、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有关政策、要求、措施深入人心,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同时,在村民理事会的牵头下,组织村民划分农户卫生责任区,制定村规民约、农户“门前三包”、保洁员管理、农户卫生检查评比等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了村民的主动参与性。青原区农村清洁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教育、卫生、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扎实开展进学校、进村居、进农户“三进”大宣讲,促进形成学校、家庭、村居及老、少、幼谈环保、爱环保的浓厚氛围。泰和县螺溪镇按照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320多场次,要求全镇19个村(居)委会的249个村民小组组长、以“五老”为成员的193个理事会及其成员946人,按“1+10”的形式与农户对接,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发动“全覆盖”。二是积极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整治。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市各地结合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和中心城区“三改三清”攻坚行动,在全市乡村开展了多次以“三清理、三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广泛发动群众10余万人次,清理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改善卫生环境,共清理卫生死角 2.24万余处,清运各种陈年垃圾2123余吨,清洁水塘1435余亩。吉水县把开展农村存量垃圾和污水集中清理作为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的突破口,由挂乡镇县领导督促指导,乡(镇)党政班子、全体机关干部、乡(镇)直单位、中小学、卫生院和社会力量全部参与,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扫,再以村为单位全面推开,分片包干,全面启动所有村庄和主要干道的集中整治活动,实现村内和沿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没有垃圾和污水。
5.抓试点,促示范,积极探索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新途径。一是有序开展中心镇污水治理。全市12个百强中心镇根据当地生活污水现状,在满足污水处理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管理方便、占地面积少、投资费用低的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积极开展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收集管网建设。目前,全市12个中心镇共投入各类建设资金6700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完成,并已经开始运行,大大改善了集镇居民的生活污水处理难题。同时,对于目前还没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逐步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对生活污水进行初步处理,按排放要求排入水体,减少对水体环境的影响。二是稳步推进中心村污水治理。全市新选择了50余个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点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试点工程。各地根据中心村现状、特点、风俗习惯以及自然、经济与社会条件,因地制宜采用了多元化的污水处理模式。在村庄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推行分散处理模式,以稍大的村庄或联合邻近村庄,划分区域,分区域收集农户污水,采用中小型污水处理设备或自然处理等形式处理村庄污水。在村庄布局相对密集、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处于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推行集中处理模式,将所有农户产生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统一建设处理设施,采用自然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工艺形式处理村庄全部污水。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前一阶段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进展不平衡。主要领导重视的地方整治效果明显好于其它地方,主要干道沿线村庄整治效果明显好于非干道沿线村庄,村庄整治效果明显好于乡镇集镇。二是整治缺乏深入。存在重垃圾整治、轻其他整治,重整治、轻管理,重乡村、轻农户,重室外、轻室内等“四重、四轻”现象,镇村环境整治与“美”的内涵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长效机制不够健全。镇村环境集中整治存在临检突击现象,常态化、长效化的保洁、考核、资金投入等机制探索还不够健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还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各地将继续按照“一年全面铺开、三年提前验收、五年完善巩固”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城乡一体、因地制宜、公众参与”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强化共识,自我加压,快马加鞭,形成合力,确保全市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取得新成效。
1.要在发动群众上下大力气。农民群众是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的主体,也是最大的受益者,只有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办好自己的事情,农村清洁工程才有生命力,才能抓好、抓出实效。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立体式、全方位宣讲农村清洁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实现宣传动员全覆盖。要通过宣传动员使群众从思想上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垃圾的制造者,也是受害者,但是举手之劳就可以处理自己产生的垃圾,每个人都有责任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要采取镇村干部、党员、组长包组联户的形式,深入到农户家中劝导不讲卫生、不讲文明的行为。要在中小学校和家长中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达到通过教育学生来影响家长和社会的效果。要切实开展定期卫生评比活动,激励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2.要在投入保障上下大力气。抓好农村清洁工程,投入是保障,没有充足的投入就不可能抓好农村清洁工程。各地要采取“政府主导、部门支持、项目扶持、受益者承担、社会捐助”的多元投入办法,多方筹措资金投入农村清洁工程。县级政府要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设施设备的建设费用,县、乡两级政府共同承担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保洁及保洁员工资等日常运行保障费用。县(市、区)、乡(镇)财政要分别按照全县、乡农村人口人均不少于40元/年和10元/年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要在11月底前足额落实到位。同时,各地要积极争取环保、农业、水利、交通、公路、卫生、农村能源等项目,支持环卫设施建设。鼓励村集体出资和村民缴费,村民缴费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标准,主要用于补充村庄保洁费用,包括垃圾分类减量、收集、清运至本村垃圾存放场所的费用。
3.要在完善设施建设上下大力气。要根据村庄分布、经济条件等因素确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方式,所有行政村都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建有垃圾转运站,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优先利用城镇处理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应及时新建、改建或扩建;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等方式,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以及小型焚烧炉等。
4.要在强化保洁队伍建设上下大力气。要按照“管干分离,养事不养人”的原则,推进县级环卫管理职能向农村延伸覆盖,建立由县环卫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形成城乡同治的格局。每个乡镇要有专人负责垃圾污水治理工作,按服务人口3‰左右配备保洁员,做到每个乡镇有一支稳定的环卫机构和队伍,每个自然村至少有一名保洁员。各地要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优先从贫困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作为乡村保洁员。
5.要在规范运行管理上下大力气。各地要积极推行农村环卫网格化、区域化管理制度,分片分区落实管理责任和质量要求,做到“日产日清”;要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统一标识和编号,统一维护管理;要建立保洁队伍绩效考核制度,将专业保洁人员收入与作业质量挂钩。同时,要放开农村环卫清运保洁市场,积极探索采取招商引资、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将农村清洁工程业务外包,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
6.要在强化督查考核上下大力气。一方面,要强化督促检查。市里将不定期对县、乡农村垃圾治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各县(市、区)也要采取定期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另一方面,要强化考核评比。各地要实行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年终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的乡(镇)、村进行表彰奖励,对年度检查验收不达标的乡镇,不能评为农业农村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先进。
吉安市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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