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事项依据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47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
企业
办理条件
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申办材料
施工合同(8份)
办理程序
办理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办理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办机构
行政服务科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6-822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