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设置为首页 加入收藏
城建局便民服务平台
首页 工作职责 办事流程 办事公开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扶贫公开 >> 关于印发《关于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农房办字〔2018〕7号
来源: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发布时间:2018-10-30 录入:城建局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关于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

改造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农村危房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将《关于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26日

关于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

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25号文件)精神,确保如期高质量实现“不让一个困难群众在农村危旧房、土坯房奔小康”的目标,现结合国家、省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吉安、井冈山要在脱贫攻坚中作示范、带好头”的殷切嘱托,按照省委“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要求,精准认定对象,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2018-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中住房安全保障任务,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为共绘新时代江南望郡金庐陵的美好画卷增光添彩。

二、行动目标

在前期农村危房改造完成12.36万户改造任务的基础上,认真排查剩余的农村危旧房、土坯房,到2020年底,基本解决农村无房户住房问题,农村危旧房、土坯房做到应改尽改,改造工作做到“三个经得住、一个到位”,即对象精准经得住查、住房安全经得住查、经费拨付经得住查,监督执纪规范到位。

    2018年为深化落实年,按照《吉安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圆满完成省赋予我市3371户农村“四类对象”危房改造任务。此外鼓励各地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实际,自行提前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019年为巩固提升年,在完成现有排查确定的3665户农村“四类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各地要进一步对标对表,抓好辖区剩余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同时,推进“设计下乡”,抓好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强化农村危房改造资料整理归档。

2020年为全面决胜年,各地农村危房改造做到应改尽改、资料归档齐整完备。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等,在解决农民安居的同时,实现留存庐陵乡愁记忆、乡村面貌焕然一新的农村危房改造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一是坚持精准、突出重点。补助对象必须精准识别,不符合条件的坚决甄别剔除,切实帮助真正困难的群众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重点支持有脱贫任务的困难农户改造危房,对特困户在总量明确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批实施、兜底解决。

二是做好底账核定。按照省厅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了多轮次的全面排查,对全市农村存量危房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建立详实台账,确保 “不漏一户、应改尽改”。2019年后,全市还需完成剩余的3665户改造计划。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工作职能和牵头职责,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乡村基层,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困难农户核查清楚,在2020年前分年实施、全部改造,做到改造一户、消档一户,脱贫路上不漏一户。

三是创新举措实施兜底保障。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如“交钥匙”工程、盘活利用集体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切实可行的举措,实施住房兜底保障。严格兜底保障标准,明确兜底保障措施应解决农户的基本安居需求,在严格限定住房面积的前提下有住宿、生活功能齐全的独立空间,水电安装要到位,达到基本装修标准,确保质量安全和使用需求。各地建设部门要以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为契机,向党委、政府争取提高地方财政投入,采取强力高效的举措,帮助特困农户改造居住条件。

(二)全面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资金运行管理。各地要按照《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8〕5号)精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克扣、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不设资金停留中间层级,由县(市、区)财政直接拨付到点到户。不得以任何名义补助进城镇购买商品住房,或与已享受其他如城镇保障房、移民搬迁等住房政策的农户叠加安排。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补助资金运行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检查。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纪问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全运行。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资金是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保障,关乎困难农户的切身利益。各地要按照要求足额落实县(市、区)级配套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超额配套资金、提高群众获得感。严格按照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有要求,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拨付流程,加强上下级沟通对接,对已完工项目进一步缩短工程验收、资金核定和拨付流程,提高资金拨付到户效率。

(三)全面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管理

一是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质量安全是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推荐农户选用市里编印的农房建设图集、技术推广、工匠培训等方式引导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水平,重点加大对加固改造技术的技术推广和监管指导,严格按照《江西农村住宅建筑危房鉴定和加固改造技术手册》(试行)要求,切实提高农房加固改造后质量水平,确保达到15年安全年限。另外,各地要逐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维修房屋要将鉴定报告中主要危险部位、构件等内容在房屋显要位置挂牌公示。通过加强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实现全面覆盖、精准到位、便捷高效的质量安全检查,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新建房屋检查情况要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维修加固房屋检查情况要填写《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归入农村危房改造户档案。有抗震设防烈度要求的地区,县(市、区)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二是加强建筑风貌管控。各地要加强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将农村危房改造等与乡村振兴战略、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庐陵民居建设等相结合,并从规划层面合理配置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基础设施,另外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美丽乡村建设、水利、交通、农业等项目进行统筹整合,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在农房单体建设上,要做好户型和外观设计引导,体现特色家园、致富田园、生态庭园、文化乐园、和谐乡村的良好风貌。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审批管理上,要出台包含规划选址、建筑朝向、外观结构、层数面积等审批内容,体现风貌管控要求。县、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根据相关情况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登记手续, 建立审批发证台账,规划审批内容要在现场挂牌公示并做好后续规划实施监管。

三是加强农危改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各地要按照国家部委和省里的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档案资料要逐级管理、专人负责、规范齐整。在此基础上,做好农户档案信息化录入,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完整、准确录入至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民政部门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要求,做好灾后倒房重建资料收集管理和信息录入,之后再移交建设部门存档备查。各地要加强对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检查,提高录入数据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继续强化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责任,县(市、区)、乡(镇)、村三级要层层签订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

(二)落实管理措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凡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要尽量予以减免。要进一步组织好建筑材料的生产、供应和调度,防止发生建材乱涨价现象,并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严把建材质量关。要严格执行农民建房“八个严禁”和“一户一宅”政策,新房建成后原有旧房应无条件拆除。

(三)抓好检查考核。各地要建立工程进度报送制度,有效掌握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情况并科学调度。各地要按照统一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工程进度,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市农房办将在各地自查自验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年度检查验收,全面考核评价各地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四)狠抓作风整治。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脱贫攻坚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大部署,严格落实《全省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作风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公开各级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和村霸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吉安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027日印发

 

 

[关闭本页]
仙游县鲤城街道蜚山村农廉网 主办单位:中共吉安市纪委、监察局 承办:吉安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电话:0796-8222411 邮箱:sjwlzs@jian.gov.cn
技术支持: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010-8280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