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导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为贯彻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以及《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推动我市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质量落实,经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近期开展一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及内容
督导范围:遂川县、永丰县、泰和县等年度计划脱贫和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存在问题的单位。
具体内容:
1.核查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2.核查四类对象危房排查及台账复核情况;
3.核查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重点督导危房改造工作程序执行以及任务完成情况。
二、督导人员
组长:廖文新 市纪委驻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员:谭 琴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村镇科科长
杨 卫 市纪委驻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纪检组监察副科级纪检员
吴旭波 吉水县住建局城建股副投长
黄邦初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村镇科副科长
(联络员,电话13317967900)
三、督导时间
2018年10月23日至25日
四、督导方式
1.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受检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农村危房排查及台账复核情况、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查资料。查阅受检县危房台账建设是否规范、农户档案是否完整,多部门联审、脱贫农户住房安全认定机制是否运行正常有效。
3.看现场。根据各地制定的《四类对象存量危房台账》和列入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名单 ,每个县选择两个乡镇各一个村,每个村抽查5户存量危房,进村入户核实台账中房屋信息和家庭身份信息真实性。另外,每个村抽取5户列入2018年度危房改造名单的农户,查看危房改造实施情况,重点查看其档案资料建立情况,对象是否经过民主评议、部门联审、三榜公示等程序,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情况,规划审批管理情况等。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务必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准备督导所需相关材料,并协调落实督察事宜。
2.督导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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