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将《201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村村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按实施方案所明确的项目扶持范围、项目来源和资金分配方式,申报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村村通公路项目;同时,申报的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还必须是2014、2015年已下达投资建设计划且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行政村或乡(镇)政府、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每个申报项目要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且内容填写清楚、完整。
3.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要对上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注重项目绩效,对申报项目逐个提出审核意见。
4.各县(市、区)申请文件及上报材料于2015年9月30日前分别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规建科、市财政局经建科。
联系人:刘 畅(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8938183
肖琳萍(市财政局) 8222780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 吉安市财政局
2015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5年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村村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化管理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吉安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和项目化管理改革的意见》(吉办字〔2015〕61号),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村村通公路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高效公平,特制定2015年吉安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村村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分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常态,勇于改革传统思维,以项目化管理为手段,提高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科学性和使用效益,创新和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促进农村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二、项目扶持范围
1.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
2.村村通公路(桥梁)新建、大中修项目。
申请市级专项补助的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必须是2014-2015年建成或在建项目,村村通公路(桥梁)新建、大中修项目必须是2015年建成的项目,且未享受中央、省补助的项目,优先考虑全市定点扶贫村、美丽乡村建设点项目。
三、绩效管理
从2015年市本级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中,拿出450万元,帮助基层解决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村村通公路建设资金筹措困难的问题,改善农村民生环境和条件,方便农村群众出行,不断提升农村交通水平,加快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1.精选项目,绩效优先。把绩效目标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标准,对资金预期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程序公开,确保公平。公开资金分配办法,统一分配标准,确保资金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3.逐级申报,确定项目。根据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和绩效目标,自下而上逐级申报项目,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项目评审,建立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备选库。
四、项目来源
1.农村公路危桥项目:江西省2014-2020年危桥改造规划项目库(吉交发〔2014〕249号)。
2.村村通公路(桥梁)项目:2015年乡村自筹建设的公路(桥梁)、大中修项目。
五、资金分配方式
市级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按新建桥梁面积、村村通公路(桥梁)按项目个数进行分配补助资金。具体为:
1.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拆除重建类桥梁按300元/平方米标准补助;加固类桥梁按200元/平方米标准补助。
2.村村通公路(桥梁)项目:每个项目补助2-5万元。
3.每个县(市、区)限报10个。
六、项目申报
项目所在乡村向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会同财政局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核后,联合行文将审核意见和申报材料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和市财政局,并提供以下材料:
1.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专项资金申请文件;
2.项目基本情况;
3.施工方案或施工合同(要有初步设计图纸);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美丽乡村、贫困村证明材料)。
七、审核公示
市交通运输局归集上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县(市、区)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后下发项目和资金文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要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村村通公路建设资金项目化管理。
(二)创新管理。建立和完善项目公告、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及监督考核等项综合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操作程序,完善工作方法,增强可操作性,提高工作实效和资金绩效。
(三)强化监督。建立监督约束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评审行为独立、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2015年吉安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村村通公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年 月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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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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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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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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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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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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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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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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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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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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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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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补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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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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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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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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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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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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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完成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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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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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创新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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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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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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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审核人(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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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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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审核人(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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