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教办字〔2015〕18号
吉安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自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出台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起了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各个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有力地维护了教育和社会公平。特别是近年来,我市的学生资助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资助力度更大,覆盖面更广,去年全市资助金额2亿余元,受助学生56万余人。但在工作中,存在资助机构未按要求设立、队伍建设滞后、程序不规范、高中贫困生库信息有误、数据材料上报不及时、高考政府助学金在系统外操作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
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是一项惠及千万贫困家庭学生的民生工程,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资助工作政策性严,关注度高,敏感性强,局长、校长是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对照问题认真分析、彻底整改、规范运作,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构
各地各校要把学生资助机构和队伍建设作为资助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要从资助工作的全局出发,尽快成立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1-2名专职人员,提供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落实工作经费,保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常开展工作。
三、严格工作程序
各地各校要认真对照国家、省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切实规范评审和操作程序,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重点抓好各类助学金的评审管理,对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评审程序、发放方式等进行规范。加强资助对象评定与公示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公示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按时足额拨付发放资助金,不得发放现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资助资金。
四、规范资助档案
资助档案管理工作在资助工作中的作用十分明显,各地各校必须高度重视。各种资助材料都要按学段按年度分类进行归档,要求档案资料全面、真实,手续齐全,有政策依据。并根据相关文件提出的保存时间要求存档。
五、加强信息管理
学生资助工作涉及面广,各学段资助涉及受助学生的数据量很大,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受助学生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要认真核对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确保在系统里录入的数据准确无误,有利于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加强政策宣传
各地各校要通过专栏、展板、校园广播、教师会、学生及家长会、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资助范围、资助对象和条件、资助标准及管理规定等,确保政策公开、对象公示、程序透明,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吉安市教育局
2015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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